2020年8月3日 星期一

200803一晚27°C 90%:Long arm of the nat. sec. law

    謝留言,填補了我的認知差距。
    希望沒有了解錯:國安法是說,誰侵犯中國,不論國籍、身在何處,都會依法追究。換言之,中國國安法與法律全球化的美國看齊。
    加拿大應美國要求,扣留華爲女副董事長,理由是美國在全球範圍內,緝捕觸犯其法律的人。
    中國在國安上與美國看齊,厲害!現就看如何執行。
    美國有the long arm of the law,靠的是全球「霸權」。干犯美國的人今後除非只去北韓、伊朗、古巴,否則一踏入美國友好的地界,就會被扣押,遞解去美國受審。我猜,連在美國友好的機場轉機都不保險。
    因此,漫畫裏的Uncle Sam用手指着你說:I’ll come and get you.即便有本事像bin Laden,躲在暗裏的角落,有軍隊保衛,CIA、NSA也會刮你出離,派Seal從天而降格殺。再不行就用無人機、導彈。
    按美國的先例推斷,你若今年7.1起算觸犯中國國安,不僅中國地界,也要避開北韓、伊朗、巴基斯坦、泰國、柬埔寨,以及一些上合、非洲國家。
    美國至今未聞派特遣隊潛入北韓、伊朗、古巴拉人。但以色列就不同。血滴子Mossad自二戰後就全球追捕猶太人的敵人,尤其是涉嫌屠猶的納粹頭目。有前納粹流亡南美,隱姓埋名,晚年仍被刮到,潛入當地綁回以色列受刑。That’s what's you call a long arm.
   且看中國如何在全球緝拿敵人。但不要低估,戰狼發狠非同小可。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美以基本上只對已經付諸行動甚或造成傷害者下手,而且對外不對內,不能與中國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