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生效後不經不覺,香港已脫胎換骨。不發威則已,發威的話,4個月等於23年。
第一案(好像是7.1的電單車‘扯旗’男)時,媒體大做。但迅即爆出內地與港雙重accountable的12走青案。美國大選前再來個6(?)青奔美申訴案。加上期間個別人的案子,累計怕有30人,誰還記得who’s who?
印象中清一色男靓,可見這一代可畏。
與此同時,有港官一案放嗮7名上街的港青後,當局隨即因立會秩序,拉番8名泛民。今午更按基本法‘預告’,再DQ 4人。兩案合計,點止6人出會?餘下的十個八個泛民應當識做,讓立會此後清淨、順暢。
同期內,教育撥亂反正。我沒有跟,但印象中,國家觀念從小培植,中學通識糾正觀念、歷史以國為本,教師的資格要正。大學向清華學習,科工為本,引入正確領導。
當然,全盤大計在於協助香港‘融入‘,亦即merge into以深圳為主的大灣區,不再自外於14億人的大家庭,自賞自憐。
國家潮流浩浩蕩盪,750萬人再也沒有illusion.
當然,這個merge into對新一代港人有好處。14億人的就業、創業市場…是香港的百倍。加上從小做真正的中國人,不會有現在中青年出於城邦意識,被960萬平方公里壓頂的抑鬱感,可開懷地北上發展、成家甚至落籍生根。
至於說融入的過程中,伴隨carrot的大棒,到時新一代會從小習慣,不會像現在的中青那樣抗拒。
以上以事論事,勿以為我為他人做說客。至於現存已難以改變的中青兩代,上策是外移。所謂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相信他們也已預咗,上面大把人,到時自會派人南下頂上港人外移留下的空缺,各得其所。
信不信由你。
晚了,就此打住。
1 則留言:
世界,不該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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