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連日都80+,希望是快到頂。
昨忘了說一樣大事:林鄭offer,反修例者未成年認罪從寬。
客觀上本應從寬。萬人被捕。逐一搜證、起訴、審判,做死司法,難免疏漏,連監獄都爆埋。至今的一些個案就予人羅致罪名的口實。加上輿論同情反修例者,挑剔控罪的紕漏,‘黑警’監粗離的印象點都洗唔清。
但僅寬容未成年唔夠。街頭衝突時,有人見同道被拉,臨急出手‘搶犯’,也應從輕發落。只要不是用武器,出手拉推扯,傷唔到全副武裝既防暴警。認罪的話,不妨判長時間的社會服務令,讓其回饋社會,透過與弱勢的接觸,知道社會上有好多實事要做,唔喺只有政治先重要。
但界頸、縱火燒人、用硬物照頭卜、製造可致命的武器…當然要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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