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半夜每次紮醒,都瞄一眼手機的即時訊息,睇港人的特朗普Lotto是否已揭曉。接近凌晨算是有了答案,但一如大帥的作風:只有方向,沒有內容。撤銷特惠早就知啦,關鍵係幾快幾絕。
連日看新聞,終於明白,「撤銷優惠」亦即特朗普講既「一國一制」。一句講嗮,美國對大陸點,就對我地點。港人終於係100%的中國人。大陸貨賣去美國抽幾多稅,乜嘢美國貨唔俾大陸買,美國認爲國民去大陸有幾安全…,只要將文中既「大陸」換成「香港」,就係我地既命運。
司法也不例外。將來萬一有港人在港犯案後逃到美國,唔會解番離香港審,怕我地既司法對涉事人不公。
當然,咁係講去到盡。特朗普到時會唔會鬆的張,可信有內線既鋒哥話,一兩週後就有分曉。
商界話美國整我地,自己損失仲大。3億幾人既第一富國要靠750萬人既順差開飯?講呢的嘢既人,無良過特朗普。只有一個商家較有良心:指出我地靠金融而唔係製造業開飯,美國一旦係呢方面對我地同大陸實施同樣的限制,咁就大鑊。或因此,有港人趕換美金。
當然,更多人打探移民。有人擔心安全,尤其爲下一代,我不但理解,更且同情。我如果30/40,有子女,我都唔會賭。最多好似20/30年前既九七移民,攞咗護身符後,再看是否回流。但這一波移民歷經佔中、反修例、國安法,他日即使入籍五眼聯盟,也唔會番轉頭。
我一向不Like法律。完全明白公義公平的需要,但覺得一落到實際,就必然淪爲煩瑣哲學,有錢打贏官司既機會必然大過冇錢。當然,法律是necessary evil,就如言論自由、民主選舉、自由市場,副作用在所難免。但這次由本於大陸法的內地爲本於普通法的香港立國安法,俾香港用。這兩種法制從根本上思維不同甚至有時相反。香港的司法制度執行時,會否有很多矛盾?
例如係人都知,言論在大陸屬行爲,但在港唔算。在大陸,點名指斥領導人可觸犯煽動顛覆罪,就如有人對領袖的標準相潑墨。但在港隨口一句「XXX(領導人)個死仆街」,雖然隔鄰矚目,但冇人會覺得你應該被拉。內地爲港立國安法時,完全按英式普通法的定義?可能嗎?假以時日,香港法官會否也潛移默化,界定行爲的標準逐漸與內地拉近甚至看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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