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5日 星期日

180715日午後雲25°C 95%:反對手球極刑和設恰西

   幾十年來,以本屆世盃睇得最多,不敢說四年後能否繼續。趁今午等待冠軍揭曉的空檔,wrap up有關足球的看法。
   首先多謝ViuTV免費轉播多場,更多謝台灣的ELTA3幾乎每場必播。 台民在體育上受美日影響,捧棒球、籃球而遠足球。但這次世盃聽說比以往熱心。拓闊眼界是好事。
   呢次睇直播,中港台三地,我的選擇由多至少是:ELTA3、Viu、CCTV5。非刻意去中,而是覺得CCTV5聲線高而硬,內容技術性。我怕聽權威。
   回到正題,先要講的是初次引入VAR(virtual assistant referee)的天眼助教。
   事前有人質疑其弊(例如:英國科普週刊“New Scientist”)。但天下事有利必有弊,差別是弊與利的量質對比、以及弊呈現的早晚。
   舉個例:你理想宏大,當上總統、主席,世人受惠。但日理萬機,壓力超人,一任下來,老了不止十年。你對世界的利縱遠大於弊,但對你個人的弊難以避免。
   因此,任何事再好,都會有人出於性格(多疑、悲觀)、教育和職業(例如:警察、律師、保安)、經驗(見過鬼怕黑)...而反對。再好也會想到些壞處來反對。但這反過來起到提醒、制衡的作用,仍有必要。
   反對請科技做裁判,不是怕錯判,而是出於人的私利。搶裁判的飯碗尚在其次,更擔心人發明科技,反被科技取代。由此上綱,最終像科幻說的:裁判懶用腦,淪爲VAR的奴隸。最後更派機械人上場跟波走,裁判領綜援。幾十年後,連C朗、美斯、Mbappe...都被機械球王取代。
   但就本屆世盃所見,VAR的利遠大於弊。相信未來兩三屆,人肉裁判也未至於被科技淘汰。
   至於球例,我質疑本屆特多的禁區手球,主張越位(off side,港譯恰西)不犯規。
   我反對involuntary hand ball判極刑。所謂involuntary指:對方「省」個波埋離時,本能地舉手遮擋;以及攔阻對方或跳起爭波時,手部隨身體擺動,不自覺地觸球。這兩種情形也判極刑,有人會練習省波埋身。一入禁區就找機會將波踢向對手。對手不但被省,更因本能地伸手護要害而被罰極刑。雙方若鬥使這種招數,無公理可言。
   有人會質疑:involuntary和voluntary的手球難區分。若不逢手球都罰,有球員會詭辯,自稱involuntary。
   但這與禁區插水是同樣的問題。插水乃對手造成還是自己演戲,可能比手球是否involuntary更難分。插水能解決,手球是否involuntary相信亦然,
   至於「恰西」,關鍵在每場雙方合計只入兩三球,運氣成份重。入球少的罪魁正是恰西:球未傳到前,前鋒不能企得比對手最後的球員更接近龍門。這大大增加了入球的難度,壓低了入球數。撤銷恰西,每場雙方合計入十球八球,可大大沖淡運氣的成分,令賽果更合理。
   撤銷恰西,作賽雙方的利益對等,並不偏向任何一方。你唔怕自己半場少打一個,那就長時間守在對方禁區前一碼,等高Q長傳啦!

1 則留言:

Patrickov 提到...

法國 4:2 奪冠,其中法國第二球就是禁區內克羅地亞球員 involuntary handball 被 VAR 抓到罰十二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