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23年來,無疑以「欽定」國安法最傑。港人拒立,中央遂索性由上頒行。聽一衆在港代言人的「傳達」可知,幾乎鐵定明天06.28就會頒行。
法律的內容和執行也已講得八八九九。一句話,「厲害」到絕頂,台灣國語說「絕」。由內容、架構到發佈…絕對是金鐘罩、鐵布衫、沾衣十八跌,滴水不漏,無窿可「捐」。今後執行相信也不例外。
歷經此「劫」,港人相信不敢再笑當局蠢。不想上轎,言行要認真做點調整,勿再心存僥倖。
誰要「違法達義」,那是個人的選擇。但要想透,盡可能一人做事一人當,避免株連他人。
值得注意的是,以去年反修例看,港人理應嬲爆。但至今停留在口頭質疑。雖然點出了國安法下所有最恐怖的可能,但情緒上並不激動,行動上停留在反修例和反警暴的「和你乜」,未直接反對國安法。單靠當局藉疫情來推行social distancing,不足以解釋反對者之calm。
問題會否是AD說的「肉體最誠實」:看AD、MP、hk01的報道,是否有不少人拋棄幻想,準備移民?還有不少早期移民後回流的港人,現在又決定反回流。
我作爲一度的移民,對此最有興趣。加拿大總理說,香港有30萬加國公民。我猜,九成以上是原港人。此外有說,語文咁難明的冰島都有6個港人;加拿大的Prince Edward Island有50戶港人。
但我好奇,爲何未聞港人移居Carribean。一眾熱帶海島風光明媚。有錢可以去Bermuda、BVI。錢少一點可以考慮Jamaica、Trinidad & Tobacco. 中學時就fascinated about Harry Belafonte的“Jamaica Farewell”、“Island in the Sun”。Carribean離美國的Miami只是一小時機程,飛紐約大約也只是香港飛北海道的距離。
說回欽定國安法,厲害在:
1. 中央派顧問在特首身邊:相當於英治下倫敦派來的政治顧問。看似無可厚非,問題是中國的法治與英國差天同地,港人信英唔信中。改革開放的舵手鄧公決定六四出兵時,也只是「中央顧問委員會主任」。更重要的是,中央派來的顧問挾內地國安、公安以至全球各地使領館的情報,特首等國安會成員只能聽他/她的。顧問說,某人/組織是間諜、搞恐怖活動。你不聽的話,出事敢負責?就如我們身體不適去看醫生,醫生說什麼,我們只能信。
2. 將司法獨立局限於審案,審案前的司法安排權歸特首,中央可透過特首任命權來遴選/DQ審案的法官。連我這種法盲也充分明白其厲害。港人事前沒想到吧?
2 則留言:
雖然機率低於0.001,但仍相信是lip service而已,講多過做;起碼七月不會寒冬忽至。
加勒比的問題是政局、氣候及地殼不穩。三大加勒比國家:古巴是共產黨,海地天災人禍不下中國,牙買加可能社會上接近南非,點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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