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晚可喪玩。
太子站/旺角警署聚集、馬料水酒店騷擾警員婚禮的兩大活動都充分顯示:
示威者病態仇警。
警方自6.12至今將近三個月,絕對有很多過火之處,有必要與勇武者一起公平地接受獨立調查,以正視聽。但客觀上:
1. 香港過去幾十年來超太平,警方對長時間的刻意挑戰totally unprepared (“Sound of Music"歌詞),無論戰略、技術、心理都not up to par。
2. 勇武派高智慧,利用法治的保障,刻意近距離挑釁、快閃,令不少警員火遮眼,出手超乎所需。
3. 勇武派/和理非派文宣超能,令恐怕八成港人深信警方不僅超濫暴,更性侵女被捕者。這在#MeToo的風潮中是致命的罪行。
仇警可以理解,但去到目前這個地步,跡近變態:
1. 太子站內有人被警方暴打至死的說法,至今無論苦主、醫護、法醫、殮房等環節都無人證實(須知,在至少有七成人反對修例的情況下,各行各業都有內應。真有人被打死,善後的過程中必定有知情者本着良心爆出來,當局不可能封殺),但仍然有萬計甚至十萬計的市民深信不疑。否則就不會有人絕食、下跪,更有數以百計的黑衫人接連多晚圍堵太子站和旺角警署,連港鐵職員都被羣毆。
2. 聚衆騷擾警員今晚的喜酒,更有違起碼的道德。這位警員與打死人有關嗎?新娘與家人與此何干?港人崇尚的英式法治,最起碼的原則性是:一人做事一人當,刑不及家人。難道示威者要實行古時的連坐法,誅九族?
還講不講道義?
1 則留言:
即使是古代中國,只要不涉謀反(現今的顛覆罪),也是罪不及家人。不過現在的問題是,警察並不是「家庭」,而是利益甚至思想都相近的共同體,仍然留在這個集團的人,或多或少也得有被騷擾的覺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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