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3日 星期四
100513四:43年後林彬「陰魂不散」
投票前3天,在各大媒體中獨力死撐『普選公投』的《蘋果日報》頭版頭條借林彬來罵民建聯完全正常(標題是〈民建聯竄改67暴動史 唔認左派殺林彬〉〈死亡真相 林彬送院喊:左仔害死我〉。但向與北京保持特殊關係的《明報》竟也用頭版全版批評民建聯(標題是〈陳鑑林論暴動 「不止林彬死」程翔斥40年來無反省〉〈學者﹕沉痛歷史 不應不提〉〈李慧玲:當年報道指林死與左派有關〉〈六七暴動 炸彈逾千〉),單以該報高舉歐陸式新左的公義似乎解釋不了。
一個可能性是知識中產的不滿上升,愈來愈偏向《蘋果》。《明報》須加大批評的力度,方能避免被右派輿論壟斷。
此舉看似對中央不利,但其實不然,甚至可能獲得默許。中央當然不希望被挖瘡疤,但用有「分寸」的批評分薄對《蘋果》「讕言」的注意,除笨有精。正如炒股,當形勢不利,看不到有扭轉的可能性,也就會止蝕待機、輸少當贏。
林彬事件是香港戰後絕無僅有的政治暗殺,而且是光天化日下活活燒死人,並非暗裏『處決』,事後更講明是「鋤奸」(見圖)。兇手顯然要市民以此為戒。
事發於1967年香港左派或者說地下黨響應文革發起的暴動。矛頭是「港英」也就是殖民地政府,但一如現在常見的恐怖活動,受害的其實大都是平民。
時隔43年,60歲以上的人才有印象。但這些人已退休,不掌握社會資源。在位的40-50歲人士不但沒有印象,更重要的是事件擺明與地下黨有關,翻出來講也就是在中國治下,挖當局的瘡疤。不只此,英國可能也不想提。案發後,港英不但未抓到人,反應也遠較應有的為低。不用說,人們會以為:兇手早已北遁,中英甚至可能做了交易。要案情大白,除非中國變天。因此,林彬案只在有人想罵左派時,才被用來作文章。
時值暴動高潮,土製炸彈不絕,恐怖氣氛蔓延,港人普遍痛恨。林彬在商業電台任播音員,天天大罵「左仔」,用詞尖刻,毫不留情,在當時的恐怖氣氛下成為英雄。鄭經翰和黃毓民當紅時的風頭加起來,也不過如是。
我對此記憶比較深,因為家住炸彈重災區之一的深水埗,在上學必經的荔枝角道上,經常聽到警方在引爆炸彈前高叫市民走避。從勞工聚居的深水埗常見炸彈、繁華『高尚』的尖沙咀和中環反而少見即可知,放炸彈的大都是基層人士。草根在自己的地區放炸彈,炸到的不是上層的英國人和為殖民地政府當「買辦」的高等華人,而是草根的同胞,這與伊拉克、阿富汗的人肉炸彈是同樣的道理。這也是當時港人痛恨左派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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