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載《都市日報》2009年4月14日〈都市博客〉專欄
「你地就好啦!」我剛坐下叫了蛋治奶茶,一個中年女士走過來瞄了一眼說。
她看上去是茶餐廳的老闆,當然不是說我有錢嘆茶,而她沒有。她指的是我在面前攤開的netbook。再說得準確些,她不是說自己沒有電腦,而是我會用,她不會。
我問老闆娘想用電腦做甚麼。「玩下囉!」聽她的語氣,相信不是說打機,而是說並非用來工作,甚至沒有特定目的。不用說,她是想用電腦來拓闊視野、開發興趣。
現在的生活離不開電腦。三十歲以下的人,手機貼身的程度比得上內衣,由上學到上班,大部份時間都對著電腦。老一輩不學的話,連親子都有困難。這就像英文,不懂也可以生活,但與社會生疏很多。有子孫在外國生活的話,上下兩代雞同鴨講。
電腦的用途比英文更廣,面世後一直存在著「數碼鴻溝」(digital divide)的問題。會用與不會用的人少了很多溝通,「腦盲」(digital illiterate)無論工作機會和生活情趣都不及「腦明」(digital literate)的人多。
而且,電腦發展快,即使會用,也不擔保你跟得上。我學科學出身,二十年前電腦進入家庭就開始使用。但日常要看新聞、寫稿,沒有時間上網到處「貢」,近年日漸脫節。年來最流行的YouTube和Facebook,前者我只在新聞提到時才去看。後者相當於私家會所,我雖然已入會,但不像其他會友幾乎天天去,彼此很熟絡。我太久不去,連當初入會的代號都忘了。現在每逢會友說,我在facebook裡提到你,請過目,我只好從實說:我已患上老人癡呆,不記得自己的會名,不認得去會所的路,已經出局。
在這方面,通常越年輕的人越精通。我最近認識一個神奇小子,硬件軟件無所不能。看他製作短片上網,剪輯影像和聲音,插入文字,加入美術效果,快到連他按了甚麼鍵都未看清楚,就已完成。
這並非說,電腦這樣難,老闆娘最好不要碰。剛好相反,這是說,我用了二十年,與老闆娘也只是一百步與五十步之差。只要能增廣見聞、促進親情,八十歲學都不遲,能學多少就多少。今天就可以開始:
一、 經濟低迷,如果與家人同住,先不要買,請家裡的年輕人用他們的電腦教你一個鐘,然後自己在試完一個鐘。明白怎樣收發電郵、上網,有了信心後再買。
二、 初用買最基本的,大概四千元就可以。現在一般都用手提型,電線少,接駁簡單。但可另購大螢幕,以保護眼睛。
三、 熟能生巧。電腦用得越多越純熟,操作的錯失越少、越有信心;用得越少越生疏、越容易出錯、越恐懼。
四、 會打中文很重要。即使與親友慣用英文,書信來往時,個別字眼也可能用中文才講得清楚。怕記不住輸入法部首的話,可以花一兩百元買塊手寫板,再加些耐性,電腦就能辨認你的筆跡。
學電腦,先要破除心障。今天的電腦比二十年前已經容易得多。純粹是收發電郵、上網看報紙和短片,只要識字就學得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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