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日 星期六

神經質對碰?

原載《都市日報》2009年3月31日〈都市博客〉專欄

  上周說為政者不但要公義,還要讓公眾看見。如今就有現成的案例。有尼泊爾裔市民懷疑拒捕遭警員射殺。由於死者並未使用危險武器,警方被指種族歧視、濫用暴力。關注的團體說,死者如果是華裔,就不會遭到這種對待,也不會被中文傳媒說成「神經漢」,讓人覺得警員開槍有理。繼一批保安員因為勞資糾紛而示威後,死者的族人前日為此再次遊行。

  由於公眾不大相信警察查自己人,此案靠警方「按既定程序秉公辦理」肯定不夠。除了請死者在家鄉的遺屬來港辦理後事,也必須提高調查的透明度,讓少數族裔看得見。以為默默做了好事就心安理得的傳統美德,在這裡並不適用。有人若心存芥蒂,他日遇到不愉快的事就很容易放大。

  本港的尼裔可信大都源於啹喀兵。世代以當兵為業,只服從英國,很少與華人交往。同樣來自南亞,印巴裔通曉粵語的比例相對較高。近月代表雷曼苦主的簡先生可信是巴裔,而「簡」是Khan的音譯。他在鏡頭前講粵語比一般人還要流利,甚至會用中國成語。但本案死者的胞兄稱,他兩兄弟在油麻地深水埗成長,但自己不諳粵語,現在在英國當兵。他弟弟出事時,對警員的喝令反應強烈,看來也聽不懂。尼裔粵語不通,英語平平,只會當兵,也就很alien。

  美國每逢有白人警員射殺黑人,黑人就懷著舊恨新仇,上街聲討。當局稍有差池即可釀成騷亂。香港近年勞工界和文化界也走左,按歐美最高的標準來爭取平權。但今天的不公很多是歷史造成的。在殖民地時期,不要說華洋同工不同酬,即使印裔、尼裔、巴裔,在英國人眼中也有親疏之別。想即時達到全面的平等,也就脫離現實。
此案最強烈的證據是一段難以分辨對峙者身分和聲音(除了槍聲)的遠距離手機錄影。但已證實的是,警員根據投訴在山邊找到死者後,一再指令其接受查詢,經過一段時間的對峙才開槍。而且所遭到的反抗似乎是主動的衝擊,而不僅是被動的自衛,可以說是受到挑釁。

  而說死者在山邊的一些行為令居民覺得滋擾,可信也有根據。一般來說,如果有人遠在山邊,河水不犯井水,大概不致於要被人趕。

  同樣地,在缺乏醫學證據前,說死者「神經」或過分,但說有「神經質」應該不離譜。一般人只要覺得自己清白,都會與警方合作,不會在一再警告甚至拔槍後仍然衝擊警員。警員發出警告時,除了語言,還有神態和手勢,即使語言不通也應該不會錯判。

  真正的問題是,當時的情勢應該未嚴重到要朝頭部開槍。事發當天我去理髮。一坐下,老師傅就找話題說:「唔使對著頭呀!打腳呀嘛!」我那天沒看新聞,聽不懂這句話。現在回想起來,小市民很明理。警員即使拔槍才放心,槍口也可以朝天,最多是對準非要害。不幸的是,神經質的死者碰上驚青的警員,火星撞地球。(完)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