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三

161207三午19°C 61%:一國兩制難以調和的矛盾

   講開又講,全港幾乎冇人未睇過七警毆打佔鐘者的錄影,上到法庭都有得拗,就是『無罪推定』的最佳明證。
   一方厲色欲平民憤;另一方圖以影像黑,唔知邊個打邊個來脫身,各為其主,理所當然。因為基於無罪推定,舉證的責任悉歸控方,而有利的理由悉歸辯方。唯當提證毫無疑點,方可判有罪。
   法律天秤一面倒向辯方,因為刑事檢控本質上是一面倒的遊戲。代表公權的控方手握公帑資源和刑偵權,辯方通常只是個人,不可能與控方在採證上比拼來自證清白。
   但這一來,也會令個別人擺明殺人強姦放火後得以甩身,招致民憤,令vigilante成為熱門的影視。
   但上述法律觀只限英、美、加、澳、紐、港等地。一出了英國及其前屬地,奉行的是剛好相反的大陸法(continental law):presumed guilty until proven innocent.證明無罪的責任在嫌疑人。控方仍須舉證,但自證清白的責任對無論誰來說都是unbearably heaviness of being。
   檢方過大的權力也招致反彈。日劇《99.9刑事律師》就以檢方定罪效率高達99.9%爲題來做文章。換言之,你若在日本被起訴,只有千分一的可能甩身。日警莫說屈人,即便再專業公正,也抵消不了嫌疑人的無助感。此時你就會寧選無罪推定,寧枉勿縱。
   但世界上行大陸法的地區遠多過歷史上的英國關係方。這恐怕就是一國兩制下港人與中央難以調和的矛盾。13.7億人從根本上深信有罪推定,而求財無所不用其極的社會現實,也的確令人覺得有必要嚴刑峻法。這與700萬人深入基因的leniency存在著無法調和的矛盾。你叫他們怎樣和諧相處?
   因此,港人會覺得,至少應該俾四位被JR的議員一個機會。但以內地法律觀看,這四人罪有應得。
   我起初的感覺不變:四人裏會有兩位出局。

1 則留言:

Patrickov 提到...

歸根究柢是實力問題。認為 14 億人全部有罪必須懲罰的恐大有人在,只是沒有實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