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頭條:本港首名英超班主被指洗錢。有報導說〈投資球會及《成報》均虧蝕〉。
由於做這行,早期經常被人以欣賞的語氣問道:香港爲什麽有這許多報紙?言下之意:報紙是企業,而企業目的是賺錢。700萬人養活十幾份報紙,說明讀報風氣盛、言論夠自由。
欣羡的朋友當然都來自報紙少,甚至言論受限制的地區。
但很少人想到,香港大約15份日報,能夠賺錢大概不超過5份。而之所以長期有十個八個報老闆願意不斷賠錢,因為他們不是傳統的報人,而是現代的經營人。他們很明白辦報要賠錢,但希望辦報有助於自己其他的事業。最終只要整個集團的盈虧合計有賺就行了。爲了促銷而打廣告、爲了贏取合同而交際…….不也是生意上的凈支出?
說到底,媒體與一般商品不同,主要的價值是影響人的思想和行為,而不是賣一份報紙收一份報費。在港辦報至少有三種利潤以外的作用。除了可能有人借來洗錢:
1. 政治喉舌:香港雖然沒有本地政黨有實力辦報,但正如《人民日報》銷路再小也不能停辦,香港作為東亞最自由的資訊中心,一直存在著各種與鄰近地區有關的政治喉舌。由於目的是表達政治立場,即使虧本也會繼續辦,靠政治津貼來平衡。這不僅是政府喉舌,也包括反政府的。法輪功報紙天天免費派,不見得有足夠的廣告可以支持。
2. 為財團其他的生意唱和:現在的財團業務繁多,如果有些生意幾乎要天天見報以維持人氣,巴結其他報紙一年可能也要花幾千萬的公關費、贊助費。自己有報紙自然方便得多。每年虧幾千萬就當作打廣告。
3. 為老闆打知名度:在港有幾十億的財主很多不為公眾所知、不受社會重視。如果手中有報紙,即時成為公眾人物,別人總得給點面子。
反過來,正因為經濟上可能只能容納3-4份報紙,卻搞出了15份,銷路和人才都呈現畸形的競爭。月前記者協會調查說,記者薪水低。這就是十個和尚沒水吃的問題。如果全港只有3份報紙,一來報館的財務好很多,有能力付較高的薪水,二來行內人少,都是精英,待遇也自然水漲船高。現在搞出了15份,還有四五個電視臺的新聞頻道、三個電臺的新聞組……..整個行業雇用幾千人,人行容易,人人都有飯食。但大鑊飯又怎會好?
我在寫大專欄時就說,除非真的有文才腦快手快,下筆成文(不是故作謙虛,我自知沒有),能夠在兩三個小時內殺青1,000字,否則由找資料、做筆記、起稿修飾到交貨所花的時間,用稿費折算時薪,恐怕不比到麥當勞打工多。用今天的話則是,不一定好過28元的最低時薪。
但我對媒體的這種待遇完全可以理解,并無怨言。它們本來就虧本,你不寫就拉倒!社會上反正想見報的人多,給你機會發表,是它益你而不是你益它。說不定哪天有報紙反過來,向寫稿的人收取「曝光費」。因此,今天寫專欄的幾乎都是有正職的中產,借寫稿來打知名度、發展事業、參與社會。真正靠寫稿維生的,全港可能不夠十個人。而且其中除了三四個名家能靠寫稿買樓、供子女留學,其餘的可能只是「文化散仔」,靠很微薄的收入來活出自己。
久違了的陳日君樞機昨高舉十字架到中聯辦外抗議。我雖然不是他的fan,也不是天主教徒,但留圖以為記。
Sn頭頭〈氣槍貓殺手被監生打死〉,但其實無關虐貓。AD和MP指向毒品利潤。但後兩報重政治,前者力谷明天上街,故把這則突發事件壓得很低。
埃及街頭再衝突,稱革命尚未成功,準備第二次。但正如中國100年前的辛亥革命,推倒在位者容易,但整個建制是上百年的沉積,單靠隔夜的革命改變不了。權力的運作初期還是要靠建制合作。新的一代要能獨自控制局面,恐怕至少要十年。而要改變傳統習慣,更可能要幾十年。阿拉伯的革命長路漫漫。中國的可能也是如此。
胡錦濤板著臉接待遭國際法庭通緝的蘇丹總統(圖),以示對國際社會有交代?《明報》的《中國評論》指中方向〈(蘇丹)南北逢源〉。總統只控制北方。富油的南方經公投獲得獨立,但持續內亂,中國有大投資。
84歲教宗首用twitter發訊息:網絡潮流不可抗拒。
湖北省利川市公開追悼懷疑被當局整死的原反貪局長冉建新,中國話叫「貓哭老鼠」,英文叫「 the only good anti-graft hero is a dead hero.」
鋒芝決:早年上班還看娛樂新聞,現在掠過標題就算,一來宣傳造勢太多,真假難分;二來明星愈來愈多,內涵愈來愈少,反映了香港娛樂事業對鄰近地區影響力的沒落。
我對這對藝壇夫婦沒有什麽印象。戲只看過兩三部,歌一首都沒聽過。謝霆鋒還算靚仔有型(當然對九十後來說已經老了),但張柏芝我甚至不覺得漂亮。
但看謝早期的訪問、月前領取最佳男主角的講話、以及在港首創後期製作公司,覺得此人由於在加拿大成長,在藝人中比較有思想甚至可能有理想。正因為言論比較偏激,才覺得他是真心的。
但希望不是因為這個原因,令我在離婚案中同情他。雖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但丈夫不介意你與舊情人的淫照公諸於世,你還反過來與照片中人談笑風生,遠遠超越了常識可以接納的範疇。
至於細節上誰真誰假,以目前看,似乎還是謝可信一些。
至於娛樂圈的涉貪案,大主角的正職少說也年入數百萬,似乎無須找一百幾十萬的「外快」。除非是真的出於「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