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4日 星期三

211124三晴21°C 63%:美國奇聞多

昨清晨低見14.3℃,入冬最低,而且幾乎全日灰暗。但今即回暖,清晨17℃,陽光普照,午間更高達22℃。

美國連日有奇聞:

1.本週四係美國一年一度僅次於聖誕既Thanksgiving,老華僑俗稱火雞解。接著一個月後就係聖誕、新年。或因此,近日三藩市類似銅鑼灣崇光前黃金地段既Union Square,連日有人群起進入名店名副其實‘掃貨’。注意係:a.連日,非一次過既偶發事件;b.前後多達幾十人,但每人獨立作案,並非犯罪組織。

我起初以為的𡃁借節日起哄。原來加州有法:盜竊<900美元可不起訴。換言之,你可以行入店鋪,叫店員攞件899.99美元既貨俾你睇,轉身袋落袋行出門。美國話齋,You are free to Go!

可惜由三藩市番香港要隔離21日,酒店錢都唔止900美元,否則不妨去行下,趁機換個iPhone 13。先攞走個899.99美元既,然後番轉頭補400,換個Max。

2.日前美國中西部北面州份Wisconsin(簡稱威州)既Waukesha市按傳統有聖誕巡遊。有人揸SUV衝入遊行隊伍‘打保齡’,死6人傷近50。事後一名梳小辮子的黑人男子被捕。初步調查後稱:非恐怖襲擊。係美國既context,大概指私人問題,包括活得不開心、有人得罪佢、精神異常…。

由此看,按美國定義,恐怖襲擊大概限於針對公權的行為。此人並非反政府,而只係反個人或者社會。

但對受害人來說,揸車無差別地撞埋離絕對 ‘恐怖’,管他是否針對政府。呢種法律定義無疑教條。

但此案很富象徵性。本博講過:美國人由開國精神延續下來兩大文化象徵:槍&自用車。

槍係憲法明文保障既個人自衛權。有人走近你,來意不明。你有權抽出手槍喝止:Stop!對方若還不停步,你感到威脅,開槍回應。陪審多數會同情。

車則是美國由開國至今的個人自由象徵,美國人早期騎馬往來,唔識騎馬等於跛腳。上世紀初發明汽車取代馬,美國人如虎添翼。加上美國富甲天下,好快就係人都有車。滿17歲考個車牌,人人都可以在大如中國的國土上縱橫無阻(美國冇戶口、州居留權,全國各地任你搬遷,無須通知政府)。

因此,擁槍自衛與駕車縱橫全國的兩大自由,美國人誓死維護。

但美國以往的慘案十有九來自槍。今日終於輪到自用車。美國人兩大自由象徵都獲得了充分的發揮,不再厚此薄彼!

3.Joe Biden以79歲成為美國史上年事最高的總統後,決定3年後尋求連任。亦即如果成功,打算做到86歲。可惜我冇票,否則身為中齡長者,一定支持自己人。至少Biden生會領會到老人之苦,起多的全天候照顧既senior home。

不過,他上任至今10個月,不止一次被話係鏡頭前行為異常、唔記得講詞、叫錯人名…,係唔係捱得到3年後再宣誓呀?佢老過我,我都唔敢話自己3年後仲行得走得。但有美國總統作為榜樣,帶領全世界既老人再出發,話唔定,我都應該考慮參選明年3月既特首選舉。即使唔成功,都至少可以為長者爭取政治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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