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六四集會案,5名30-40年資歷的傳統泛民認罪,3名新派人不認罪,很能說明社運‘換代’趨激。
‘法迷報’的即時沒有細說前5人為何認罪,而主要是突出不認罪者,尤其是其中2位30後英雌的理據(另1人是多案在身被指裏通西方的媒體東主),包括近月最受注目的港式Mandela和一位何女。
前者稱「悼念無罪、毋須批准」,大概是說:悼念正當,冇理由認罪。
後者話「明唔明(罪名)都唔會認罪」。聽來似乎defy有關的法律,甚至整個法律程序…。
至於後者說,「回憶即使有罪,真相怎麼敢無言」,我睇唔明,還望網友教我。
若此,可否說:新派人比傳統泛民更‘勁’,女比男更‘烈’?她們defy的是整個制度,不屑與之為伍?
大約十(?)年前,首見有後生企出離反對當時看來‘理所當然’的維園集會,在尖沙咀鐘樓下另起爐灶。這可信就是如今的本土派。由此看,當時就已顯出這個趨勢。但香港如今已邁入新時代,新派能走多遠?
且看建制點應對呢的大無畏既‘烈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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