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載《都市日報》2009年6月2日〈都市博客〉專欄
有時候對錯其實心知肚明,關鍵在於何處劃界落墨,既要受害者覺得正義獲得伸張,又要避免責任方拖延抵賴,這比查找真相更考功夫。
「解決歷史問題『宜粗不宜細』、『着重總結經驗教訓,不着重追究個人責任』」。─ 軟禁中的趙紫陽在中共召開「十五大」前夕的1997年9月12日上書大會主席團,託轉交全體代表。(《改革歷程-趙紫陽》,第97-98頁)
後天就是「六四」20周年。經過傳媒鍥而不捨的報道,事發時即使你還未出生,現在大概也已明白是怎麼回事。
當年的學生想國家好,那是沒有疑問的。這與1895年清朝在甲午戰爭中慘敗給日本,觸發康有為、梁啟超等一眾舉人發起「公車上書」,以及90年前同樣是反對喪權辱國的五四運動,本質上並無不同。而要說激進,五四遊行高叫「內除國賊」、火燒大官的宅邸,豈不更兇?難道1989年對學生的容忍度還不如1919?
至於說不應該開槍鎮壓,那就更沒有疑問。書生所謂造反,不過是喊喊寫寫,扔扔石頭。出動坦克、發射實彈絕對說不過去。更不要說打死幾百甚至上千人。就算有幾個士兵喪生,也不能作為開槍的藉口。當局說,他們之所以用坦克和實彈來清場,原因是沒有水砲等防暴設施。這如同殺了人後自辯說,我並不是想殺他,只不過手頭只有這把開山刀,他又死也不肯走。
同樣沒有疑問的是,沒有理由因此而終身軟禁「六四」時擔任中共總書記的趙紫陽。中國告別帝制後,只有張學良因為急於抗日,兵諫蔣介石而受到這種懲罰。但那是1936年,軍閥仍然橫行。而且蔣介石被視為獨裁者,三軍司令淪為部下的階下囚,獲釋後不殺「叛將」已算「開恩」。但大半個世紀後,中共早已趕走了蔣介石,「解放」了全中國。同樣的私刑卻發生在黨內。
因此,事件應該平反也是沒有疑問的。問題只是when與how。說白了,怎樣還受害者一個公道、給歷史一個交代,既要公眾接受,但又不致把責任方逼進牆角,令其抵死頑抗。
過去這20年,當局一口咬定事件已有定論,不准討論,大概有兩個死結:
一是當時只有鄧小平有權下令出兵。現在認錯,也就是說錯在鄧。但中共把他列為共和國的第二號偉人,歷史地位僅次於毛澤東。如果鄧有錯,也就令人懷疑,由他主導的開放改革,以至中共這30年的執政是否也有錯?應否繼續當家?換一個黨會不會更好?既然黨不能錯,鄧也就不能錯、「六四」不能錯。
二則搞到最後開槍,除了鄧,過程中還涉及一大幫人。一旦翻案,這些人連同親友、下屬,不僅在歷史上遭人唾罵,目前的權位、生意、關係……也將付諸東流,甚至親友貪腐等其他的問題都可能被挖出來清算。
因此,解決歷史上的政治問題是藝術而不是學術。有時候對錯其實心知肚明,關鍵在於何處劃界落墨,既要受害者覺得正義獲得伸張,又要避免責任方拖延抵賴,這比查找真相更考功夫。看過立法會調查時責任方的強辯就知道。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