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偵劇的cold case指「陳年舊案」:案發後十幾甚至幾十年都唔夠證據鎖定疑犯,又或鎖定但搵唔到人,可能外逃或死亡。
不怕說,博主親歷過cold case,距今已超過半個世紀。
畢業前一年開學後不久,與我堂上拍檔做功課的同窗,周日晚在校園飯堂與好友用膳後,結伴到附近的石灘乘涼。晚上校園傳聞石灘出事,報警叫來救傷車。傳聞那兩位同學在暗黑的石灘被不止一人企圖搶劫、侵犯,與我同班的同學反抗,傷勢嚴重。幸而同行的同學得免刀傷。
翌晨雖照常上課,但全校只有幾百人,幾乎人人都識人人,無不爲送院的同窗而掛心。當時唯一的即日新聞來自電台。中午全校齊集飯堂開飯。用膳期間傳來失救的消息,全場黯然,有女同學痛哭失聲。
事後未聞此案有下文。與苦主同屆的同學,如今已邁向80。但回想起來,當時社會上就沒有太大的反應,輿論壓力不大。但苦主家人的心情可以想象。由於多年同窗,我記得案發前就見過苦主的父親。
今天以此爲題,原因是警方就38年前的一宗姦劫女童案,拘捕一名現年58歲的男子。問題是:女事主在被姦16年後的99年自殺身亡,涉事屋邨亦已改建為私人屋苑。
當局沒有說,苦主自殺是否與被姦有關。但強姦案聽聞要苦主上庭作供才有利於定罪。而以當時的科技,基因證據恐怕也不全。而38年前的證人今日是否還健在、記得清楚當時的情形,足以取信?
若無苦主親證、基因佐證、有力的證人,不知如何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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