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禁書店各同仁懷疑「被」北上失踪,港人或怒罵愛國辯士的衰鬼嫖娼出事論,但真正大焉者是其中兩人分別持瑞典籍和英國籍。
前者失踪逾月,未聞瑞典公開追究。但後者迅即獲英外相確認公民身份。可中方稱,事主「首先」是中國公民。
若此,這位李先生會否持居英權,尚未在UK住過,令中方以為:你只持有UK期權,期權一天未行使,也還是我們的人,按我們法律辦。(當然港人會說,即便中國籍,也應遵循英式港法。)
受此刺激,持居英權的5萬港人家庭,尤其是曾為英赤膊上陣的警務人員,若湧去英國暫住以換領bona fide護照,英國也頭痕。
何況首相剛與習主席挨肩搭膊,女皇更以九旬高齡開宮倒履相迎,新年流流有自己人不明不白地落在對方手裡,必被記者政客淤死。
爆主席緋聞或有損第一家庭的和諧,但你總不想西方的中國大好友重新投向美國,反過來圍堵自己吧?
問題雖總會解決,但英方還敢那樣親華嗎?中資入英以至入歐的阻力將大增,划算?
2 則留言:
有人可能認為自己的面子比這些都重要。奉勸還是不要對此人有任何幻想了
本人主觀認為,李波反黨集團案會一查到底,各人被判刑告終。習要搞個人崇拜,點會半途而廢?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