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30日 星期六

160130六晨暖:境外緝捕局就是「強力部門」?

    今晨見MP昨晚21:46即時(http://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60129/s00004/1454073488857。但過期後可能收起或收費)引述《大公報》前一天駐京記者的報道稱,公安部境外緝捕工作局去年從66國家及地區拘857人,即時聯想到《環時》就禁書店案所謂的「強力部門」。
   但今未見MP上版,在大公網找不到。(不過這才知,大公網還有電台和電視頻道。)連AD也未報。只好摘要如下:
   內地近年加強境外追逃追贓工作,公安部的「境外緝捕工作局」開展「獵狐2016」專項行動,在境外追捕攜贓外逃者。去年4月至12月底,公安部「獵狐2015」行動從66個國家和地區抓獲外逃人員857名,被抓者涉案金額逾千萬元的有212人,逾億元的58人,其中從泰、菲、馬、印尼、柬等東南亞國家緝捕的283名佔33%。
   成立境外緝捕工作局有利於推動區域協作,加強數據整合與信息化追逃,深化國際警務合作、及拓展國際執法合作渠道。
   回到本博:報導針對「攜贓外逃」者。但禁書案的桂某若因為早期開車撞死人潛逃而由泰回國「自首」,非貪腐案的境外緝捕會否也有強力部門在做
   由66的數目看,參與的國家地區不限於東南亞。但西方或只限於大貪案,用來交換雙邊利害。類似以色列特工暗中在全球追捕漏網納粹的強力」緝捕應屬發展中地區。
   同日中午後補:稍後在OD見到報導。其中兩句未見於MP:
   遼寧、廣東等省份已為此成立專隊。去年4月至12月底,全國共向境外派出50餘個工作組。
   回到本博:廣東的跨境作業當然避不開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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