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水灣豪宅少女墜樓揭發的無證「虐兒」案反轉了常理。原因疑是這位港生富家女由於菲籍母親當初由女傭轉為戶主愛侶後逾期居留,令其無出世紙,十多年來未曾上學、無從外遊抑鬱所致。
戶主一對愛女年已及笄,但像白居易《長恨歌》說的,養在深閨人未識。非法居留通常見於基層,虐兒多來自不和諧的家庭。但案中的父親是怡和屬下保險公司的英籍MD,沒說與伴侶不合,更未聞有大公司高層申請伴侶居港被拒-除非他無意或無法與對方註冊。
各報雖用作頭條頭版,但都懶問why。原因不外:外人問題無市場,對本地政治無用。
同樣反映現實的是:官方對有西方高層和豪宅庇護的外籍人口長期逾期居留不聞不問;病人多屬外籍的私院不依法為產子者代辦出世紙。換了基層本地人,哪有這種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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