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雇主虐待印傭Erwiana罪成不難解,難解的是事主和她的家人,希望不代表香港社會的質變。
香港素稱法治,這個家庭家境中上,成員受正常的教育,為何會在家裡長期容忍暴行,直到上庭仍不覺得有何不對,甚至似乎不怕法律制裁?
即便從功利出發,對同一屋簷下的人如此暴虐,會比正常地對待之多很多好處?
雖然任何社會均可能有行為極其乖戾的人,文明的奧地利也有人長年禁錮女童、逼姦產子,但香港以往中上層少見這類長時間的暴戾(流於變態的霎那間暴行當然有,例如不久前有外籍男子在家謀害兩女子案),嚴重到令全城困擾。
本案會起到阻嚇作用,但怕不能奢望類似的暴行自此絕跡。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