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大太陽,出街dup雨,繼續俾天氣玩死。
確診連續兩日近乎0,林鄭連忙鬆綁3.0。且看10.1會否再貢獻勁爆羣組。
普檢1借人數來開“關”,2以證内地關愛,自然不計成本。但旅遊業係雙刃劍。港人外遊的支出若多過外人來港的花費(例如:日本),總體對方有賺。但港客開心,也支撐了本地的酒店、食肆、零售,港仍有着數。
反之,港人外遊的支出若少過外人來港的花費(例如:內地),港就更開心。
同樣不可忽視的是:旅遊地令遊人喜歡、無味還是厭惡?喜歡則不但食過番尋味,亦會在生活中融入其文化。反之則一次過,感情上會排斥之。
例如,港人最愛遊日,好多人一年去幾次,對日既好感已內化。在港食拉麵怕多過雲吞麵,香港更係日本食材第四大出口地。反之,也好興去埃及。但當地獨沽一味金字塔,文化唔啱港人,更不止一次有旅遊意外甚至恐襲,你會重遊?
全球200多個國家地區,港方首先與日、泰傾開放旅遊,即可知港心。台灣若非撐港人反修例,相信也會是第一批談判對象。港文青好中意台灣,即使冇反修例,也會有人移居。
反之,港府唔喺首先與自己國家傾重開旅遊,多少說明了港情的尷尬。750萬人裏,過去5年未曾北上的,怕遠多過當局谷到盡下,接受普檢的178萬。非因工作主動上去vs唔會上去兩種港人的比例,事關國安,肯定唔會公布。
扯遠了。回到今天想講的正題。港警絕對冇美警個種‘強暴’,但接觸態度不明的對方時,同樣grossly overreact。個位12歲女瘦弱,身穿夏日便服,赤手空拳,除非係知名既搏擊高手,就算真喺示威,全身裝備的防暴警一手就拖低,膝壓在地毫無必要。
美警壓死大隻黑人Floyd、對著另一黑人背部連開7槍,或者會拗美國人多槍,有警員驚青。但港人上街至今未見過槍。國安法生效後,當街出示武器幾已絕跡。防暴警仲使乜如圍捕葉繼歡?
當局針對社運的搜證、檢控也屢予人口實。巴士車長隨身的士巴拿被當武器,聽來也很滑稽。此人即便接近示威現場,士巴拿若像工匠用皮帶綁腰或放在背包裏,應不能算有威脅警員的嫌疑。否則,打工仔和你lunch/shop時,着韓青尖頭鞋,腰繫粗皮帶(有的甚至帶金屬尖釘),手提外賣飯盒附帶既刀叉,都可以控罪。
當局或想嚴控來阻嚇示威,但太冇章法,又或者一年來要處理成萬個被捕檔案,做到發茅,疏漏百出。但這樣只會令市民更覺得,反修例有理過國安。
1 則留言:
最後一段第一句所講的動機已經係錯,咁佢哋仲點會做啱嘅嘢?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