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能反映現實的標題不是《蘋果》的〈中大院長:中國沒有司法公義〉(圖,摘錄見文末),而是《明報》頭版的〈港七大豪宅 全屬內地人〉。前者是常識,後者才增進對現實的瞭解。雖然無人不知豪客都來自內地,但所有豪宅都由他們擁有,是最切身的表達。排「內」情緒方興未艾。
《蘋果》作大,把上述學者Mike McConville踢爆內地的著作說成「全球首本中國刑事審訊研究著作」。其實,Amazon上另有同名的書,出版的時間更早。但真正值得注意的是,素以法律、公義為賣點的《明報》隻字不提此書。作者不可能獨家對《蘋果》放料。不報導到底是別有考慮?還是說想做大新聞,需要更多時間編採,過兩天才登?
引述自《紐約時報》的〈茉莉花禁售 「文化節」取消〉亦意料中事。國人素來忌諱。香港受英國文明個半世紀的熏陶,大廈仍然略去「x4」的樓層,何況是內地,而且關乎「國運」。但「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網民什麽都想得出來。你越忌諱,他越玩你。正如毛澤東當年打遊擊戰,聲東擊西,令你疲於奔命。下次可能玩菊花、……。
英足總前主席有關〈8執委涉賣票助辦世盃〉的指控應該可信。任何涉及龐大利益的普世制度都難免這種副作用。大小地區一區一票,但各區的財富、文明、法治差天同地。國際足協主席要求舉證只是掩眼法。最高層的弊案通常都是檯底交易,十有九不了了之。
〈僱菲少女裸聊 兩瑞典漢囚終身〉可能是全球最重的同類刑罰。所謂「裸聊」是對著webcam,不涉及親身的接觸。瑞典會否代國民出頭?最後減刑或讓二人回國服刑?
Mike McConville(麥高偉)著《Criminal Justice in China: An Empirical Inquiry》(2011, Edward Elgar Publishing, £140)
受訪法官:
「法官不是最終裁決者。在內受制於行政機關。在外遭上級法院施壓。」
「太多問題牽涉人際關係和人為干擾。就算被告清白,我都不能自行裁決。」
「警察、檢察院及法庭是一家人,對被告確是不太公平。」
「我們確實偏幫檢控官,經常打斷(辯方)律師發言。」
受訪檢控官:
「我們希望被告都被判有罪。一單失敗個案會導致我們失去花紅,整年的努力就白費。」
「就算控罪微不足道,如果我反對檢控,就會有人懷疑我受賄。」
「不提檢控的個案均須上報,上級每年審視我們有沒有濫用『不檢控』的權力。」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