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3日 星期二

210413二晚26°C 76%:有明有唔明

法治有明有不明:生父與繼母虐女致死案謀殺罪成,不意外。但此前有少數族裔後生姦親妹,好似判感化。被告據說直到上庭,仍不明所為有何不當。難道文化差異大至此?


及時雨:第二批約30萬劑BNT抵港。


立會12月19日換屆選。唔怕講,與我都冇乜關係。我即使在選舉制度未完善前,也只有一票直選加超級區議會票,在70席裏人微言輕。如今佔1/90,就更irrelevant。

但平心而論,此前泛民搞初選有47人被告,聽來似乎並非不能辦初選,而是不能用初選來講明:藉此來奪取立會多數議席,從而否決官方所有的議案,令政府停擺、庫房破產,達到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下屬特區政府,以至推翻領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執政黨的目的。反對者謂之攬炒,當政者按憲法謂之顛覆。當局當然無法容忍。

如今所謂投白票是同樣的問題。我猜,個人並非不能投白票,也並非不能放棄投票,(歷史上有國家強制投票。記憶中,越戰期間的南越政府就強制所有人都要投票,政府連任的得票率高達99.x%。)所禁止的是:呼籲其他人一起投白票。目的相信是令當選者得票低到無認可性,成爲國際笑談。

一句話,個人有權利,但不能呼籲、動員、組織他人同進退,否則就是顛覆。

但講到底,我從來就是法盲,覺得法律流於煩瑣哲學。以上純屬憑空想象,可能毫無邏輯,你大可嗤之以鼻。


最後謝網友留言,多謝費心。

至於awareness那個字,這裡只講一句。港人從小怕中文,相信也不Like中國歷史,看過中國傳統戲曲的肯定百中無一。其實,大戲裏時不時會有這種場面。皇上在朝上龍顏大怒,“給我推出去重打三百大板。”臣子在龍座下俯伏在地,邊颤抖邊高聲說,"謝主隆恩!“

通常,臣子要由皇上親自下令處罰,官不會很小,至少是中年,捱不到三百板。但皇上肯開金口,説明地位夠高,本身就是一種榮譽。沒得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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