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7日 星期五

120727五陰雨:救災出事誰負責?

      Gooded針對前天本博的留言:「十號風球下, 大樹倒榻, ....... 巴士、警車、救護車如何確保乘客途中安全? 出了事、死了人, 誰負責?」很代表市民的感覺。
      我撰文時,也知道這個看法。當天下午掛三號,家人對的士呻打風難截車。司機訴苦:掛八號兩個小時後,保險就不包。換言之,打風拒載是不得已,因為萬一有意外,誰也賠不起。但也不能怪保險商,人家也是做生意(雖然有人會懷疑其輸打贏要)。總之一有天災,乘客只能說唔好彩,暫時揾個上蓋頂住先啦!
     作為討論的前提,相信沒有人會不同意:乘客留在港鐵車站和車廂裡遠比室外安全;而員工冒著狂風暴雨,也已做足本分。工會代表昨在鏡頭前怒目反擊政界的交通專家鄭家富,可以理解。
      工會出鏡之前,我沒聽說鄭如何批評。但相信與我一樣,所指的是管理層而不是員工。災情應急涉及「非常規」措施,權在主席/總裁,員工只能上報災情、遵命行事。現在由員工回應,好像說留下乘客是下面自把自為,與層峰無關。
      員工是大眾的一份子,不是近年不受歡迎的權貴,而且有組織。眼見他們冒著危險、捱到氣咳,大家只能同情:我受人二分四,背著成頭家,你想我做到死呀!
      沒有人說港鐵留客是錯的,但是否有更好的安排?棚屋、木樓基本上絕跡後,上次風雨中死人好像是幾年前,有山邊木屋獨居的老人被山泥掩埋。這次十年一遇的十號波,有直接導致誰死亡(心臟病發、送院受阻…..的間接死亡不能排除)甚至重傷嗎?用警車、救護車甚至大小巴接載港鐵乘客回家的話,沒有人敢擔保絕無意外。但憑良心說,你猜風險有多大?若小到幾乎可以不計,會否好過讓幾百人在站內席地過夜?
      當然,正如病人接受手術,乘客須簽協議,聲明自願離站坐車回家。怕不安全的話,留下等落波。
      至於問何來車和司機,這種安排當然超出港鐵的權限。但十號波下,政府不應調度所有資源嗎?警隊和救護員隸屬紀律部隊,溫家寶話齋,是市民養活的。現在市民有難。
      此外可否緊急付費徵用巴士、小巴,保險費由公帑負擔,但由保險公司在收費上分擔公共責任?至於誰來開車,由職業司機本著能力、個人狀況、良心自行決定,三倍薪水,簽「生死狀」,但絕不強制。若有駕駛紀錄良好的私家車司機請纓,也應臨時豁免職業司機的牌照。要相信公民社會的成員。
     
      反過來,我可以想到很多反對的理由。例如,怎可能在一兩個小時內徵召那許多人和車?但真正的阻力是,拒予政府緊急的應變權,怕留下六四後患,讓「暴政」宣佈戒嚴、鎮壓港人。當年不是怕回歸夜解放軍會四出抓人,清洗民主派嗎?因此,寧可政府救災無權,也好過留下惡權。

      要寫,還有很多可說的,先就此打住,引一段近日看的書,相信更能說明問題。
      我們以「公民社會」而自豪。但范疇《台灣是誰的?》(台北:大塊文化,2011年12月)一書提出的「平民社會」,使我們想到香港社會的性質(試把文裡的「新加坡」換成「香港」):
      台灣是平民社會。「新加坡的公民文化高於台灣,但卻是一種依賴嚴厲行政法規所維繫而成的級別社會,與台灣油然而生的平民文化,具有本質上的差異。平民文化也不等同於傳統民主制度下那種需要法律來制約的人人平等,而是一種不論社會級別,人就不應該欺負人,人就不應該看低人的素樸信念。」

6 則留言:

Gooded 提到...

「這次十年一遇的十號波,有直接導致誰死亡(心臟病發、送院受阻…..的間接死亡不能排除)甚至重傷嗎?如果出動警車、救護車甚至大小巴接載港鐵乘客回家,沒有人敢擔保絕無意外。但憑良心說,你猜風險有多大?若小到幾乎可以不計,會否好過讓幾百人在站內席地過夜?」

請問閣下有沒有看過這次打風過後市面的情況? 照計你如果看過絕對不會說出以上的說話。當日多少棵樹木倒榻你知嗎? 多少花盆、窗框、玻璃爆裂掉下你知道嗎? 多少招牌吹到搖搖欲墜你知道嗎? 「你猜風險有多大」? 你認為是「小到幾乎可以不計」? 你真的認為在十號風球下載數百人通街走, 巴士遇上榻樹被壓扁, 被橫飛的窗框玻璃雜物擊中的風險是「小到幾乎可以不計」? 你聽過以前巴士在打風時要將窗戶盡開未, 你知道點解嘛? 因為巴士有可能在強風下被吹到反車, 你明白嗎? 另外你認為警車可以幫手擋榻樹和飛來雜物嗎? 警車可以防止巴士反車嗎? 還是預算佢反正都要弄傷弄死一些人, 所以要出動救護車? 另外, 你認為應把乘客載到哪裡? 載到他們原定要去的港鐵站, 哪他們如何歸家? 還是幾百人分別載去幾百個屋企樓下? 如何載? 用多少時間載? 行得通嗎? 十號風球係香港最嚴重的天災, 無人死傷只係好彩, 哪是必然的嗎? 十號風球下還有人在街上, 那些人要不是被迫, 就是搵命搏, 無事都係僥倖, 根本就唔值得鼓勵, 還要由港鐵和政府公然正式地打破「十號風球是很危險」的常識, 載幾百人通街走? 那香港的颱風「警告」制度是不是都可取消呢? 哪將來八、九、十號風球和黑雨下, 都不會再停課停市放假好不好, 因為風險是「小到幾乎可以不計」? 這個言論真的令人費解, 簡直就係草菅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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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ed 提到...

PS: 本文標題「救災出事誰負責」, 但你提議的做法不是「救災」, 依我理解, 「救災」是把人從危險的境地拯救出來, 把他們帶到安全的地方。你提議的是在天災下, 從安全的地方帶回家, 只是不必要的額外服務。更甚的是, 你的提議是把人從安全的地方帶到危險的地方, 這絕不是「救災」, 而是靠害。

Kim 提到...

掛10号風球, 一般都不會太久。只要安排好滯留人仕的温、飽,大小二便。便足夠了。沒甚麼特別原因,為什麼一定要趕着回家。留在安全地方是比較好的

Gooded 提到...

PS2: 「若有駕駛紀錄良好的私家車司機請纓,也應臨時豁免職業司機的牌照。要相信公民社會的成員。」-

除前述衝擊香港颱風警告制度以及打風危險的常識外, 此段更衝擊香港的駕駛考核和執照制度。竟然私家車司機未經任何駕駛大型車輛訓練和考試, 可以走去駕駛小巴和巴士 ??? 而且還要在十號風球下, 要求絕頂駕駛技術和臨場反應之下駕駛, 隨時能夠閃避榻樹、窗戶、花盆、招牌, 以及能防止巴士被風吹反 ??? 既然駕車比打機還要易, 那不如取消駕駛考牌制度, 人人可駕車 ??? 既然如此, 不如叫那些滯留港鐵站乘客, 每人走出站外強行隨意徵用街上任何車輛, 自行駕車回家, 哪還需擔心找不到司機嗎 ???

為什麼一向理性持平的博客, 忽然這兩天會寫出這些荒謬的言論出來 ?

Patrickov 提到...

即使是在報章上的專欄,不喜歡看就不看便是,而且這裏是私博,博主的意見亦並非如外邊某些人般橫蠻無理,這個 Gooded 需要這樣連珠發炮搞得博主不好下台嗎?還是此人其實是別有用心?

Gooded 提到...

致 Patrickov:

問題一: 即使是私博也是在網上公開人人可看, 舉例說萬一有人在私博誹謗他人也要負法律責任的, 所以私博一點也不「私」。

問題二: 和報章專欄不同, 這裡提供回應的功能, 既然博主沒有把它關掉, 我假設他歡迎讀者回應, 而回應也應不限於正面, 而且既然這裡是博主的「主場」, 似乎也只有博主有權說「不喜歡看就不看便是」, 他也可以隨時把回應功能關掉, 其他人似乎不便代言。假如我要以其人之道還自其人之身, 我也可以說我的回應你「不喜歡看就不看便是」。

問題三: 對於「連珠發炮」我應該說聲抱歉, 因為我貼好一篇才發現還有說話未說, 如是者貼了兩篇三篇, 我應該一篇內把所有事情都說完。

問題四: 博主意見是否「橫蠻無理」, 屬見仁見智, 在我來看就係。我有一段時間收看博主文章, 一向理性持平, 獲益良多, 這兩篇文感覺對比強烈, 因此回應得比較「勞氣」。

問題五: 博主是否「不好下台」只有博主才知道, 如果他對自己言論有信心, 就不會有此感覺, 這點或者你不用擔心。

問題六: 我從來不說別人「別有用心」, 因為這是很差劣的回應方法, 只有找不到理據反駁別人的人才說這樣說, 這和吳康民之流的土共說港人反國民教育其實是爭選票和港英餘孽反中亂港一樣。所以, 如果你覺得我哪裡說錯, 請用道理反駁。講開又講, 你覺得我可以別有什麼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