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南风窗》双周刊2008年11月19号专栏
黑人首次当选美国总统,而且几乎是全球拥戴。但余生也早,我1967年到美国,先后在芝加哥、华盛顿、纽约等大城市求学和工作十几年,但一个黑人也不认识。老师和同学里没有黑人,即使住处看门的也是拉丁裔。读研究院那几年,只在学术会议上见过一个黑人同行。由于太罕见,至今还记得他姓Brown。
我在芝加哥大学就读时,住处与现在候任总统奥巴马的家步行可及。奥巴马在芝大教法律。芝大是学院派,重学术而轻实用。由于学术要客观中立,故一向与政经权力保持距离。奥巴马可能是第一个当总统的芝大师生,我与有荣焉。不过,他的家在”South 51st Street”(南五十一街)以北,而我住在五十一街以南的校园。当时的五十一街是黑白的楚河汉界,黑人走北边的行人道,白人走南边的。由于黑人的标签是犯罪率高,不是黑人而跨过五十一街往北走者,自负安危。我自然没有这种胆色。
黑人的这个形象一直持续到1980年代末。但没想到,最近这20年,黑人的地位获得翻天覆地的变化。奥巴马之前,有两个黑人当上国务卿。国务卿是内阁之首,在宪制里的排名仅次于正副总统和众议院议长。
我到美国第一年,在长春藤大学布朗就读。校内所见的黑人不是洗地就是洗碗。但不少保留着早期的南方遗风,见到我这种无权无势的外国学生,也都停下手中的活,微笑问好:”Morning. How are you today?”
就在那一年,我首次领教了华人闻风变色的黑人区。我去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参加婚礼,本应坐1号车,却上了2号。出站时同样是125街,但发觉街上只有黑人,楼房破旧、满地垃圾。附近的人见来了个西装毕挺的东方人,都盯着我看。我怕掉头走回车站太碍眼,只好硬着头皮问路。原来,沿着125街往西走十来分钟才是哥大。但婚礼时间已到,附近又没有的士,幸亏是白天,我于是一边急行军,一边留意四周,准备一觉得有人逼近就发足狂奔。最后总算平安抵达。回
过头来看,黑人区也许没有一般说的那样恐怖。
但1968年后,宁静的局面被打破,黑人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被暗杀,激发全美的黑人暴动。与此同时,白人青年的反越战运动席卷美国,倾向无政府主义,有点像文革。黑人也转趋激进,在”Black is beautiful””black power”等重建民族自尊的口号下,不排除用暴力与白人展开斗争,老一辈黑人的温文显得过时。我由布朗转校芝大后,再也没有机会与黑人在平和中接近。
芝大在美国大学里的排名从1930年代巅峰期的头五名跌到现在大概第十名,据说就是因为黑人。校园除了东边是湖,其余三面都是黑人区。师生不但不敢走出校园,即使在校园里,入夜后也要格外留神。最坏的时期,几天内有两个白人女生在校园里被强奸。校方即使每晚出动保镳护花,仍然有女生闹退学。
芝大的台、港师生也不能幸免。有同窗晚上在家门口洗车时被抢。同学之间更盛传,与我在同一栋大楼做研究的副教授李远哲离开芝大,是因为他太太在校园的超市付钱时,有人持枪行劫。李教授后来在母校加大柏克莱荣获诺贝尔化学奖。他为甚么离开芝大,始终是一个谜。但同学都相信,治安令芝大少拿了一个诺贝尔。
但我也因此学会了防身之道。每晚深夜从系里走回家时,用竞步的速度走路中心有照明的车道,以防有人藏身行人道的阴暗处。
我与黑人接触最恐怖的一段时期,是1980年代初,住在纽约离地铁D车Church大道站附近的Prospect街。当时中国刚开放,人们争相赴美,纽约的华人激增。我所在的大厦大约每三户就有一户是华人。由于华人发薪消费惯用现金,有人看准我们”有钱”怕事,加上有些是黑市居留,不敢报警,于是每天早上守在大厦门口,一见华人出来就要钱,所谓要也就是硬讨,不给就抢。我的家人也领教过。我因为做报馆,不是正常时间上班,才得以幸免。但有一天晚上从地铁站步行回家,也被人挑衅。幸亏有同车的香港人陪我走,黑仔才不敢上前,远远地向我们摔啤酒瓶泄愤。我于是立即由纽约搬到河对岸的新泽西州。
翻出这段往事,并非想贬低黑人。刚好相反,要说的是黑人居于微时的行为与出人头地时的表现,可能是是两回事。当时他们并非没有才干,而是没有机会,变得仇视社会。
奥巴马这次竞选的表现,美国过去这40年来无人能及。他当选当晚的演说,可能是人类最杰出的演说之一。我不知道他与美国人最爱的约翰‧肯尼迪怎么比。肯尼迪被刺杀时,我还不懂政治。是时候上YouTube看看他著名的就职演说:”Ask not what your country can do for you. Ask what you can do for your cou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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