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6日 星期三

國民黨大勝後的聯想

都市日報 香江人語 2008 01 16 星期三

世間的選舉幾乎都是「一家獨贏」,又都以多數票來決勝負,只要比對手少一票,所有權位都歸對方,你和擁躉白做一場。

我很怕寫硬政治(hard-core politics),覺得政制太枯燥,選舉則太殘酷。

誠然,商場如戰場。但世上的錢賺不完,商戰很少由贏家獨取。但權力不能分享,世間的選舉幾乎都是「一家獨贏」,又都以多數票來決勝負,只要比對手少一票,所有權位都歸對方,你和擁躉白做一場。八年前的美國大選,就出現得民心者當不上總統的怪談。

美國有三億公民,兩大候選人得票都以千萬計。但總統由一種先直選、後間選的方式決定。首先是分州點選民的票。美國有50州,每個州按人口獲分配若干名選舉人,也就是最後投票選總統的選舉團代表。(但與我們的選舉委員會成員不同。美國的選舉人是象徵性的,必須按選民投票的結果將票投給總統當選人,不能自把自為。我們的選委毋須看市民意願行事。)

但由於採取獨贏制,在任何一州,你只要多一票,該州所有的選舉人都要選你當總統,而不是按得票比例來分配選舉人,你與對手一人一半。

因此,你即使在人口少的州份慘敗,對手囊括了小州的選舉人,但只要運氣好,在人口多的大州贏一個馬鼻,由於大州選舉人多,而小州少,你最後累計的選舉人仍然可能多過對手。但由於你在大州只贏一個馬鼻,在小州輸成條街,你所得的選民票其實可能少過對手。但最後你當總統,而不是選民的寵兒。

這種巧合百年難得一見,但八年前把現在的布殊送進了白宮。當時,布殊與對手戈爾點了49州的票後,後者的選舉人票仍顯著領先。但最後的佛羅里達是大州,布殊只要勝出,加入佛州的選舉人票,仍可反敗為勝。

結果再戲劇性也沒有了:布殊在佛州過百萬的選票?,大約以兩百票壓倒戈爾。但很多選票發覺有問題,而布殊的胞弟正是佛州州長。戈爾一方告到最高法院,要求驗票。官司拖了幾個星期。最後戈爾為免國民長期爭拗、政府停擺,自動棄權,讓布殊當選。

他的擁躉同聲一哭。我不是美國人,但當時我也感到黯然。這是公義的問題,不是哪個人的勝負那樣簡單。但現實是美國只能有一個人話事,兩雄相爭,必定有一個要走。只不過這次走的是贏得選民的人。

但我佩服戈爾,為了國家,毅然放下成為總統、名留青史的機會。果然,4年後的大選,布殊有在位的優勢,加上美國正在反恐,國民不想換人,戈爾再也沒有機會。

但要說美國制度優越,不如說是兩百年政治文化薰陶的結果。戈爾有此量度,因為「制度高於個人」的原則已溶入了國民的血液,違背者將成為歷史罪人。

台灣的國民黨上周六橫掃四分之三立法委員席位後,總統候選人馬英九再三告誡擁躉勿驕、勿鬆懈。首次得見他的「大家」風度,他看來確是和平時期的總統。希望他順利當選,帶領2,300萬人走出低谷。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