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4日 星期一

黃仁龍的豪賭

信報 時事評論 2008 11 14 星期一

首先謝謝讀者「石頭記」,平安夜抽空在我的博客留言,指出本欄當天的錯誤。我說陽明山莊美國「芬佬」被殺案的女被告Nancy Keeshin「其後被引渡回美受審」。其實,她於零五年九月一日在高院被判終身監禁。據說申請回美服刑,但未獲證實。

讀者指出錯誤後,更回應我在文裡開的一個玩笑。我說:「今天(聖誕前夕)寫甚麼反正不會有人看,我大可扯淡。」但讀者說:「總有人有心思看呀!」

再三謝謝這位朋友,讓我知道有人盯著,不要有恃無恐。

但讓我再開個玩笑:平安夜還來博客,如果你是「電車男/女」,但願你今年遇到戲裡的知音啊!

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回到正題,當局控告「民間電台」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有影響力的報紙矛頭幾一致指向政府。本報周五連發三砲。社論指〈政策落後於科技〉;主筆練乙錚則在專欄裡直言,共產黨由反對派變成當權派後變臉;或許與傳聞卸任議員後重新開咪有關,近年被謔為「煲呔針」的鄭經翰也要求〈開放大氣電波〉。

就快過年,對外宣布政府總部的設計拍板、開放邊界禁區就好。港人承認二零一七年普選特首的現實,不等於「擁抱」。只要有話題,情緒很容易逆轉,重新排拒中央的決定。當局真正該做的是,為一七年想個合理的普選辦法,令市民樂於接受。起訴激進派只會為昨天的二零一二雙普選遊行動員市民。警方說離開維園時有六千八百人,民陣的估計通常高得多。有多少人是被這場官司喚來的?

黃仁龍伸出頭來待宰就更不智。這位律政司司長出身平凡,勤學成才,職業高尚,年輕英俊,態度謙恭,政見溫和,敵人不多,與中央關係好但不令人反感;只差點財經底子。下任特首的可能人選裡,以他最容易為市民接受。但如果他如傳言中力促強硬對付無牌廣播,則不僅失卻溫和的形象,更會被視為內地的「臥底」。有董建華前車之鑑,七百萬人若少了一個較好的選擇,至少得承受五年的後果。

起訴激進鬥士賠率低

激進派是半職業性的鬥士,起訴他們注碼大而賠率低。司長如果目的是建立威望、對中央表忠心,則恐怕打錯算盤。現在人人拼經濟,泛民失卻方向。現在政府來打壓,泛民求仁得仁。周四,曾健成與一眾議員得悉高院應律政司要求,禁止其廣播後,當街開咪。議員陳偉業翌日更申辦新電台博拉,並準備好由他人接力。政府吃不完兜著走。

而說也巧,民主報前天頭條指當局〈突改控罪超速64公里變29公里……放生林建岳〉,「百億富豪……有錢大晒」,翌日跟進稱〈警察員佐會小巴的士汽車學會……促交代〉。知識報同日標題〈議員促律政司解釋〉,矛頭直指黃仁龍。前任的梁愛詩當年放過胡仙,司法部自此矮了半截。黃若不能妥善化解,仕途恐將止步。

民以公益為名抗命,官以公權為名執法,其實都是在賭公眾押誰的寶,以公眾默認的道德標準和鏡頭前的「演出」來定輸贏。但輿論慣例不信公權,官即使有裡,也輸了一半。告司徒華就是自討苦吃。李柱銘如果是「民主之父」,華叔則是「愛國大老」。退下火線後,目前只是以「老」這個本錢來撐住支聯會。告他只會使更多人出席今年的「六四」晚會。有人笑說,華叔鬥了幾十年,就是未坐過監。到時就算被判無罪,也要在庭上搞點動作。在牢裡過一夜,回憶錄會生色不少。

無牌廣播存在已久,現在來秋後算帳,又只告泛民,刑不上行會成員、愛國女將,只會令人聯想到內地,從而更急於普選。但知識報質問政府,〈民不畏死 奈何以死懼之〉,則恐怕只是想借勢打公義牌,與民主報搶讀者。為公義而死,在緬甸、巴基斯坦、非洲、內地或有之,但在港則完全脫離現實,趕跑的讀者怕比招來的多。

反過來,當局擔心無牌廣播危及海空航行安全,正如專家說,份屬作大。現實中,好此道者絕無僅有,個別這種活動應不會干擾公用頻道。若真的有很多人仿效,市民自有分寸,無須現在就高調取締。台灣有過百個「地下電台」,因為對執政的民進黨有利,當局縱容。這在香港不會出現。

再說技術上,現在人人都可以在互聯網上廣播,我也被拉過夫。寫到這裡,我特地打開Vista桌面上的港台和商台頻道,邊打字邊聽新聞。網上電台目前的接收率微不足道。但3G正逐漸普及,收費相信會降低。屆時網上電台會push入手機,令接收率大大提高。擔心大氣廣播還不如擔心網上電台。

特區對付激進電台,有說是內地不滿「反動」訊息越過邊界,井水干犯河水。但法輪功是最好的例子。灣仔移民局前的行人天橋和政府總部前的砲台里,天天展出他們血淋淋的控訴。鬧市每天都有過萬內地客,肯定很多人見過。但有多少人因而改信法輪功或退黨?法輪功說勸退了三千萬黨員,相當於中共公布的黨員數字四成,布殊都做不到。李洪志有此本事,早就可以取代胡錦濤,還需要流亡?他們的電台和電視台,你會接收?

裁判官「一審」成名

這並非說民間電台的節目無厘頭,而是說激進的渠道影響極微,打壓反而是為其宣傳。更值得探討的是認為電台發牌制度違憲的裁判官。香港沒有獨立的主權,低級法官通常審一輩子案都不會用到憲法。這位法官「激」得有點異常。

有人會猜此人想在法界揚名立萬,或者從政接「四大狀」的班。不知道是否想保護事主,媒體只說他四十歲,在英國學法,但不提畢業的中學、師從哪位大狀、是否專長人權……,特別是成長時,中英鬥爭和六四是否令他沒齒難忘?

1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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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黃仁龍公開信 》徐步高暗殺團

....全球 中 華 愛 國 ...【 鏟 共義 士 】......( 死士 ) 們....全球「新疆突厥斯坦伊斯蘭黨」勇士們....現.在就運用你們手中的 武器 ...(核武器).......自製,炸彈......【 爆炸武器 】.!!..炸. 平全世界中國共产党所有...【 大 使 館 】.........見..一...個..中國共产党...就...殺..死..一..個.......【 徹 底 滅 絕 】中國共产党 ... [ 黑 社 会 ]...權贵精英....世界就會太平.....

..............【 鐵的事實 】.....就是中國共产党【 富翁 , 精英們 】就是靠【 通 過 】疯狂杀人富贵發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