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7.1生效至今11天,「苟日緊,日日緊,又日緊」。
民調電腦懷疑公開警員的個人資料,確應追究。但唔早唔遲,泛民初選前夕先離查?
由此記起英國總領館有港男北上被扣。不知是否真的嫖娼,只知造就一宗政治庇護。
去年有社運男損毀五星旗。初判感化。當局上訴後,日前判囚5天。不怕說,5天合理過感化。但國安生效前判得輕,生效後判得「重」。由此想到,反修例一年有9千多人被捕。但法律程序繁瑣,絕大多數仍未起訴。在新形勢下不樂觀?
今天最厲害的新聞是:出身內地的前港大病毒學家閻麗夢流亡美國後上Fox說,中方隱瞞疫情,港大不敢吭聲…,自己因爲流亡,與丈夫等內地家人決裂。有說,Dr.閻4月由流亡美國的內地富商郭文貴用私人飛機接到美國作供。特朗普後來天天罵中國,據說是基於閻女士的供詞。
但是:
1.與郭文貴有關係的飛機瞞不過中國,不可能在香港降落。閻女士先要先飛到第三地,才可能轉郭的飛機。
2.傳聞若屬實,說明國安法確有必要:事主非港人、事涉間諜層次(郭文貴對中國來說絕對是賣國),非特區所能處理。
閻案對中國不利的內容,坊間早已消化,在現階段反而間接支持了港區國安法。世事就是這樣難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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