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7日 星期日

網民不要天真不要傻

大公報 評論 2008 02 15 星期五

年輕人特別是網民,盲點是習慣了虛擬社區裡近乎不受限制的自由,往往不顧現實的局限,這當然是荒謬的。誰都可以在網絡上使用假身份、在電子遊戲裡殺人,但在現實裡行嗎?

鼠年伊始,迄今已超過半個月的陳冠希「自拍案」再見高潮。但經警方重手遏制後,網民已收工。過去這個星期不再是「疑似藝人床照」上網所引起的「亢奮」,而是事主現身、網民遊行、有媒體欲再造03年反對23條立法的效應。

酷似照片中「第一女主角」的藝人鍾欣桐(暱稱「阿嬌」)先於周一亮相。她在僱主英皇集團安排的一分半鐘獨白裡,未否認是照片中人,而只是說自己「以前係好天真同好傻」,對社會「深感抱歉」。

有傳媒推波助瀾

不用說,阿嬌此舉被視為默認個人的角色,撕破了她悉心經營的「玉女」形象。翌日,事發至今幾乎天天上頭條的一份暢銷報章發表社論,指事件的《最大教訓是揭露虛偽》,痛斥「香港已成了一個虛偽城市」,因為「虛偽」的不僅是阿嬌,還包括她的僱主,演藝人組織,警方,以及那些批評市民睇鹹相、同行刊登鹹相的媒體。但幸虧還有「堅持揭示真相的傳媒」和「向虛偽的警方抗議的示威網民」。社論沒有說誰是這個「虛偽城市」裡的「傳媒英雄」。但就上文下理看,該報即非「唯一的英雄」,也肯定是「箇中的典範」。

該報接著在第二天的政治八卦欄裡,稱讚自己這篇社論《一筆戳破淫照虛偽天下響》,稱網民「爭相forward(轉寄),……轉貼轉載」,引述網民說「不推(薦)不是人」、以及有人在內地網站上閱後說,「這才是新聞自由」。

藝人當紅靠形象

藝人當紅很靠形象。雖然前晚在地鐵裡仍然可見阿嬌的纖體和婚紗廣告,但換來的不是反作用已算不錯。近年娛樂圈最成功的少女組合Twins看來時日無多,她與拍檔阿Sa(蔡卓妍)只能分道揚鑣。但話說回來,阿嬌既不是問題的「源頭」,私房照曝光可信也並非她所願,刑事責任應該輪不到她,公眾針對她的情緒很快就會過去。從上述報紙周一和周三的頭條《網民……高呼捉拿陳冠希》《警要陳冠希交代》看,該報所代表的勢力要抓的是「禍首」,以及藉此揪出他背後「虛偽」的權貴和富豪。

因此,真正的大戲在下周。據事主方面透露,事發後一直「在逃」的陳冠希將於日內自美國返港,公開交代。事件的發展難料。從「好處」想,近日不再有人散發照片,上網下載的狂熱可信不會重演。只要陳冠希坦承交代,迅速確定床照上網的源頭,今後這一周十天,這場大戲就可望接近finale(壓軸幕)。再說,此人雖然有換女友和拍床照的癖好,道德上令人咋舌,但要說他在知情下讓照片曝光,太過牽強。他即使再癲,也知道這對他的事業和追女仔有害無利。若此,他有刑事責任的可能性也不大。但反建制的勢力欲藉著事件凝聚。陳冠希若認衰不夠徹底,又或者官方再度刺激網民,文化界和知識界很可能加入反對的陣營。

「疑似藝人床照」雖然全城熱論,但本來只是娛樂八卦,不會成為政治議題。但警方初期反應過激,得罪網民,被人扯上近月的執法爭議,加強了對當局「嫌貧愛富」的質疑:富家子陳冠希疑為床照的源頭,案發至今未被傳召;富豪林建岳則因為警方出錯,駕車超速獲得開脫。反過來,有人只散發了一張床照,但由於無業兼欠債,被指詐騙,未審訊先關8周,要在獄中過年。同理,當局不久前才檢控「民間電台」,現在又嚴打上載「疑似藝人床照」的網民,被視為打擊另類言論的「明證」。這兩項質疑雖然經不起深究,但「表面證供成立」。現在的社會跟著感覺走,年輕人特別是網民,普遍接受。

事件已被政治化

何況不巧的是,超速案的主角林建岳正好是「床照案」主角陳冠希的米飯班主,陳則是林的生財工具。不排除有人不滿政府「放過」林富豪,想利用床照事件砍倒他的搖錢樹。而從上述社論可知,阿嬌也可能面對類似的壓力。她的老闆前幾年不但是非多,相關的首飾店年來又被中央電視台放蛇,涉嫌欺詐。這位娛樂界大亨長袖善舞,近年更成為慈善家。上周二旗下的新傳媒(708)上市,即日狂漲一倍多。難免有人不忿,踩阿嬌來隔山打牛。

網民盲點慣於放縱

有些網民由於上載床照,備受警方的壓力,反應強烈。他們有意識形態,想仿效03年反對23條立法的訴求,打造互聯網版。今後隨著涉事的藝人作出交代、淡出事件,網民會成為下一階段的主角。

上周日大年初四,網絡世界的「500戰狼」利用過年最後一天的假期,上街高呼粗口諧音的「法律面前,窮人含忍」、「警務處長鄧竟成下台」。上述死咬著藝人事件不放的報紙,這次也繼續扮演反建制動員令的角色,事前召集網民,事後大力讚揚其遊行人數最多、調子最高。

網民入主後,事件會更政治化。網民的盲點是習慣了虛擬社區裡近乎不受限制的自由,往往不顧現實的局限,要求在真實的世界也享有虛擬社區的自由。這當然是荒謬的。誰都可以在網絡上使用假身份、在電子遊戲裡殺人,在現實裡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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