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黎智英案的庭訊,開審以來爆料最勁。可總結為3點:
1.當局的刑偵工夫厲害(有趣的是,很多證據來自金融機構的來往記錄。單靠港方是否有足夠的權限和偵緝能力來取證?內地在這方面是否也有貢獻,雙劍合璧?);
2.當局藉這次庭審以證:新時代下,普通法不變。
3.被告當時點會‘去到咁盡’?從他的思路出發,資助心儀的本港政治活動不稀奇。但點會支付過百萬港元給美國前防長,明明彼此間並無買賣交易?
當局的舉證若屬實、有效,法庭接納,後果會點?
同期上庭的另一個大案是多位警務人員被指侵犯市民的‘濫權’案。受害者是弱勢人士。按至今公佈的案情,屬實的話,同樣匪夷所思。
與黎案相比,此案簡單得多。但其存在本身是一個很大的警惕。香港的人權若被如此沾污,上述第2.點的努力將大打折扣。
1.當局的刑偵工夫厲害(有趣的是,很多證據來自金融機構的來往記錄。單靠港方是否有足夠的權限和偵緝能力來取證?內地在這方面是否也有貢獻,雙劍合璧?);
2.當局藉這次庭審以證:新時代下,普通法不變。
3.被告當時點會‘去到咁盡’?從他的思路出發,資助心儀的本港政治活動不稀奇。但點會支付過百萬港元給美國前防長,明明彼此間並無買賣交易?
當局的舉證若屬實、有效,法庭接納,後果會點?
同期上庭的另一個大案是多位警務人員被指侵犯市民的‘濫權’案。受害者是弱勢人士。按至今公佈的案情,屬實的話,同樣匪夷所思。
與黎案相比,此案簡單得多。但其存在本身是一個很大的警惕。香港的人權若被如此沾污,上述第2.點的努力將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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