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6日 星期五

210716五近午陰30°C 64%:林鄭奉旨「走數」

國安一年,港翻天覆地。但一句講嗮:儘快與內地一致。首先係人事(非愛國不用)、表達(不違國安)、法治觀(三權分立out、國安爲先)。接着當然係思想,思想決定行爲,但那至少要5年才見分曉。

港最後有別於內地的,或只是私有制的比重、法治觀念較強、出境自由度以及Fb、WhatsApp這些外來amenities而已。


林鄭本承諾防賄例包埋特首,今以憲制爲由「走數」,據說因任命權在中央,違法要交中央處置,不屬港務。

換了幾年前,港人又會大嘩:特首「送中」仲係「自治」?

而家冇人再咁嘈,最多係死搬英式法治離鬧特權。其實,正如你唔想港人犯國安送中,特首涉貪送中唔喺仲傑,可以判死架。

當然,你可以話,個PK冇法治,特首送中隨時放生…。但話到底,你係着意公審特首既權力同傳媒fanfare者,唔喺真喺咁法治嘛?

昨網媒既「揣測」若屬實,中央就更係特登俾你班友知道:「特首任命權在中央」絕對貨真價實。據說,明年既特首選舉會改用「澳門模式」:1人出馬,完票當選。爲此要12月黨開完中央會議,先通知個位獲得blessing的仁兄/仁姐。

換言之,由12月到明年3月投票日,連最終既票數恐怕都已知。750萬人無須再爭離爭去,專心賺錢讀書happy。到個日就拍拍手,透過熒幕上的Mirror,等睇當選人的風姿,到時絕對唔會有令人尷尬既Error。

「特首任命權」明確後,萬一出事的處置也就無懸念。這不好過港人成日係所謂法治上糾纏?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前特首曾蔭權會怎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