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講派5,000元扯遠了。回到真正的頭號問題:首見巴人式恐襲。
以當局至今公開的資料:死者1.確出於政治判斷而施襲;2.事前已決定事後自我了結。
至於此人08年前曾在《蘋果》資料室工作數月,應與其思想發展到咁極端無關。壹傳媒的待遇一般好過同行,有人爲此而加入,尤其是非關內容的工種,搵食之嘛!再說大氣候,十年人事都幾翻新,何況此人離開《蘋果》後這13年,香港天翻地覆,內地進入習時代,與08年完全不能相比。
但公開的資料可信刻意騰空:1.教育程度、校名;2.親友關係;3. 08年離開《蘋果》到16年加入維他奶的8年。可以想象,居中的人事是近日地毯式逐個徵詢的對象,leave no stone unturned.對當局來說,最緊要確定是否還有涉案者,以免後患。
以上純屬我睇刑偵劇學離既推論,並非要針對誰。在A vs B勢不兩立的變態時代,講任何未達到任一端的話,都可能俾人覺得有利對方。
至於不准悼念襲警者,對當局來說:1.巴人式暗殺是大惡;2.警員被暗算,當局是「受害方」。
警察是準軍事組織,秉承軍人精神,以同袍爲兄弟,傷害兄弟者形同寇讎。睇港產片都知,有黑仔敢郁警察,原則上,同袍天涯海角都「刮」佢出嚟。而家有人哀悼、惋惜…,警方自然視爲寇讎甚至同道。
你或視爲言論自由。但只怕會成爲網軍和CCTV的對象,擴至來往、交流的人,尤其係意見相近者。
當然,這只是我睇戲學來的想當然。但不久前,有齣英劇《Capture》幾震撼。本身是liberal戲,但反過來看,萬一被target,以如今的影像科技,乜嘢視像做唔出嚟,到時用酒精都洗唔清。
但警方又的確唔使去到咁盡、大聲夾惡。1.睇新聞都知,可以在案發地點擺個警方既小帳篷,加crime scene封條,寫明現場有錄影…再係附近巡邏,仲會有人離供花?2.即使「悼念」,恐怕也有唔同的範疇。有佛僧、道長想超度亡魂,神父、牧師想爲其禱告求赦罪得唔得呀?
上面無神者,但香港係唔係都要逐漸睇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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