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6日 星期三

170816三29°C 81%:法治由放任回到正軌?

   13「正義」港青反新界東北「土改」衝立會,由服務令升呢爲8至13月,總算由長年的放任回到正軌。
   我愛看法律劇,但一向不信法律能解決問題。我的白癡觀是:
   1. 對思想應寬鬆。例如:大陸的劉曉波;
   2. 對用暴力履行思想,按暴力處置。禍及無辜尤要嚴懲,不論其理想有多神聖。
   3. 對集體暴力要以人數x個人的罪「加倍奉還」(日劇《半澤直樹》的金句),以免由個人的正義提升爲社羣甚至社會的準則。
    過去這二三十年的病態,深層的原因是怕97,避免共產黨鉗制思想。但港人的自由反共觀少了西歐兩千年基督教和貴族傳統的約制,變成無限上綱的self-righteousness。

3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最後一句本身頗有以偏概全及無限上綱之嫌。某程度上這些所謂「暴力」的可接受程度頗取決於解讀者。無限上綱的 Self-righteousness 不是洪水猛獸,個人認為行事者是否願意承擔有關後果也很重要

匿名 提到...

依這理論,恐怖份子兼日俄奸兼戀童癖孫逸仙應該被拖出來鞭屍;而不是蓋啥中山陵歌訟恐怖主義!

匿名 提到...

甚麼動機和程度的暴力可接受,這條界是非常難畫的。法律上寧枉勿縱無可厚非,但是有志之士不會、也不應該因為制度上有這種懲罰而不去為公義奮鬥。如果沒有合理機制去懲罰濫權者、專制獨裁者,適當程度和有針對性的暴力是無可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