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忘了提兩新聞人內地判刑,因為的確不上心。相信港人的反應也與書店案差天同地。除了無跡象被綁,這兩人其實九成五是內地人,只不過曾獲聘來港獲頒身份。本身的關注、關係、市場、家庭....都在內地,獲得身份後就離開港媒體,自辦國情刊物專攻內地。除了同屬三粒星,一般港人與他們不易認同。
此說並無貶意。港人也有幾十萬去英語國一坐滿移民監即回港,再也不去的。差別只是香港與內地一河之隔,可頻密往來;港人回『保險』國動輒要坐8小時飛機,冇理由回頭。
只要看嫌人幾一律放棄上訴受刑即可知,內地的法治與港是兩回事。更何況政治案。但兩人所經營的刊物可信內容九成九來自內地,只是在港編印,報攤上同類刊物多到數不清。港人尊重這種自由,但本身冇興趣,當睇戲。
這兩人一個在押的時間與刑期相若,即將獲釋;另一個怕還要坐兩三年。且看再過一陣能否用其他名堂離開。但他們的身家在內地,到時回港大概也只是開個記招。
祝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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