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7日 星期二

111227二文摘:《從烏坎騷亂看中共轉變》


新的“兩個凡是”:“凡是用錢能擺平的就是人民內部矛盾,凡是用錢擺不平的就是敵我矛盾。
我上周猜,承認烏坎村民自治組織、和平解決衝突,是中央的旨意,汪洋不可能自把自為。今午看到111227多維網博客「牛淚」的《從烏坎騷亂看中共轉變》(blog.dwnews.com/niulei)。以語氣看,不排除是為汪洋十八大晉常造勢(大陸的言論有背景十分平常),但引述內幕,歸功於胡錦濤(下文經過整理):
文革以來因騷亂而開常委會,第一次是六四,鄧小平用硬悲劇收場;第二次是烏坎,胡錦濤用軟和平解決,成為社會管理的“實驗田”。建政以來(文革除外),官方首次承認基層的民選理事會。
中央在1218日開會,同意廣東省委的定性。翌日廣東成立以副書記朱明國為組長的工作組與村民自選的理事會溝通,同時調動駐粵兩個集團軍各一部兵力佈防,官媒解禁討論。
近十多年來,地方官與民爭利,雙方衝突激烈。官方要麼上綱上線,手段僵硬,要麼有錢後“花錢買穩定”。在“穩定壓倒一切”下,形成新的“兩個凡是”:“凡是用錢能擺平的就是人民內部矛盾,凡是用錢擺不平的就是敵我矛盾。”但花錢買穩定激發民眾討價還價,令官民關係呈現惡性循環。民眾無組織,逢爭必輸,官方贏得暴虐的惡名。
烏坎事件初期,地方政府先打算用錢收買村民,發覺難以滿足後,改為抓捕代表,引發村民封村。汪洋批准村民遊行是拐點。官方大致有三個步驟:
第一步:從彈壓改為“圍而不攻”,避免激化,但封鎖網絡,以防擴散。
第二步:汕尾市政府收回已轉讓的404畝土地,承諾在徵得村民同意後再處理;汪洋定性為“村內利益糾紛”為談判解決分歧墊基。
第三步:1219日,在村外佈置兩個集團軍的各一部兵力,成立以省委副書記為組長的工作組與村民談判,答應訴求。官媒報道解禁。
汪洋一直在幕後指揮,和今年廣東另外兩大騷亂不無二致。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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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rickov 提到...

如果是這樣,也還是用軍隊做後盾啦,難道村民會不知麼。談不攏的話怎麼辦,大家心裏有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