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下,即便私人組合,例如行山友、龍友、食家…,在公眾場合(例如郊野公園、景點、食肆)聚會時,帶隊人發言稱呼香港為“國家”,又或反過來將內地稱為“中國”,予人‘他者’的感覺,我懷疑亦屬不合。
萬一傳開來(例如錄影被上網),恐怕至少會接獲‘溫馨提示‘。
掛著全港名銜、成員受官方資助的‘體育總會’主席公開發言,一再將香港‘提升’為國家,則恐怕並非口誤或常識太少。
由此想起年前,國際賽事頒獎給香港運動員時,一再播放宣揚本土意識的‘禁曲’而非義勇軍進行曲,恐怕不是技術出錯、而是行為反映意識。
這不會是當局所謂的‘軟對抗’吧?
與此同時,有局長公開點名批評下屬的法定機構,為熱衷社運甚至有案在身的行家註冊放行,甚至提名其擔任審視行內職守的紀委。
但有關機構不buy,稱局長所述「與事實未能完全相符」、對該機構「不公平」。
這是香港1973年當局打貪,警察一度公開曬馬以來,唯一一次頂級官員(今局長,97年前稱‘司’)與下屬公開角力。
原來,這一行由於工作性質,從業員慣性多‘社會派’,捲入社運意料中事,不適應新時代亦在所難免。
上面自然明白,決定一勞永逸。辦法是:將組織內民選委員多過官派委員的對比倒過來。
因此,下屬知道遲早冇得話事,不惜公開抬槓!
國安法頒行不經不覺將近四年。經此一役,所謂‘去殖’怕會加速進行。還有什麼人、事、規可能涉及這方面的需要,社會大眾要念定,既來之則安之。
萬一傳開來(例如錄影被上網),恐怕至少會接獲‘溫馨提示‘。
掛著全港名銜、成員受官方資助的‘體育總會’主席公開發言,一再將香港‘提升’為國家,則恐怕並非口誤或常識太少。
由此想起年前,國際賽事頒獎給香港運動員時,一再播放宣揚本土意識的‘禁曲’而非義勇軍進行曲,恐怕不是技術出錯、而是行為反映意識。
這不會是當局所謂的‘軟對抗’吧?
與此同時,有局長公開點名批評下屬的法定機構,為熱衷社運甚至有案在身的行家註冊放行,甚至提名其擔任審視行內職守的紀委。
但有關機構不buy,稱局長所述「與事實未能完全相符」、對該機構「不公平」。
這是香港1973年當局打貪,警察一度公開曬馬以來,唯一一次頂級官員(今局長,97年前稱‘司’)與下屬公開角力。
原來,這一行由於工作性質,從業員慣性多‘社會派’,捲入社運意料中事,不適應新時代亦在所難免。
上面自然明白,決定一勞永逸。辦法是:將組織內民選委員多過官派委員的對比倒過來。
因此,下屬知道遲早冇得話事,不惜公開抬槓!
國安法頒行不經不覺將近四年。經此一役,所謂‘去殖’怕會加速進行。還有什麼人、事、規可能涉及這方面的需要,社會大眾要念定,既來之則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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