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清明27℃多年來最熱,我也偶然地未有上山。
今起一連三日大球場上演七人欖球,去灣仔避開吧街。
日前偶上小米網,見有Lego類玩具。剛好要準備生日禮物,即時去馬。下午付款,翌日上午已收兩大箱貨。但搶限時平賣極難,睇住秒錶一到就㩒滑鼠已「售罄」。
日前黃昏,試沿着堅尼地城海傍東行回中環。頭一半背着夕陽。惜行人徑止於干諾道西129號左右大概是處理食品的公共設施,只能轉向「內陸」沿商住街行。
其實,繞過這段即可重回海傍,經中山公園。但我懶上落天橋,沿干諾道行到尾。
由堅尼地城到天星碼頭的海傍路全長幾公里,只差西環中間這段幾十米,就能連成一線。該處騰出些少公共設施,或在海傍起條兩米寬的架空步道,即可爲長者散步、後生拍拖、父母帶B、步行上下班完成這項萬民的工程,也無礙於區內的商住。
美中貿易戰:歷來各次或以這次最「友好」,純屬價錢問題、必定成交。美國的生意總統先抬價請上枱;中國也大大方方地作勢回應,強國眼前的面子和長遠的穩定都要兼顧。最忙的怕是雙方擬定談判貨種名單和價碼的幕僚。股市當然也趁機炒其即日鮮。
聽言觀行:屢出奇招扭轉全球緊張的小金帝再次獲引述,以朝鮮半島無核化為目標。
言「獨」的自由:去綠營治下的台灣,與涉華的四獨共議香港獨路,在普通法下確只屬「言論」,歸於自由。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體制和大陸法下,屬於「行為」可論罪。何況事主是佔中的Martin Luther King。建制站在國家立場上惱爆,意在爲後來者戒;泛民站在西方立場上死撐,確保反共有理。
但社會近年劍拔弩張,很難說法律教授事前沒想到,投身五獨亂華必觸及彌天大法。怕是憎死中共大大的強勢,深明有普通法蔭庇代價小,被迫害形象得益大,一於去到盡。
就言論與行爲的分界,普通法寬而大陸法窄的差異一天不解決,港都了無寧日。
4 則留言:
台灣也行大陸法,但有人網上揚言襲擊蔡英文也得以脫罪。新加坡行普通法但言論自由紀錄似亦不佳。法律系統似非問題所在,而是人、政權、民族的問題。
"普通法寬而大陸法窄的差異一天不解決,港都了無寧日。" -- 向窄的一方靠近,有寧日嗎?
男子在臉書揚言攻擊總統蔡英文,已被逮捕,但之後沒有撿控消息,才不知有沒有脫罪呢!
樓上,是不是以下這篇?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060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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