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3日 星期四

140213四(年十四)8度:媒體逐一被上面收聲?

港新聞自由「每況愈下」
   過去三天,氣溫每況愈下:8.37.57.3。今天才算回到8度。但預報明天會進一步跌到7度,破半世紀記錄。立此為記。
   
   傳媒頻出政治疑案,矛頭不是指向北京就是振英。昨晚商台繼11月將李慧玲「燉冬菇」後,突然解僱之。今天這位鐵嘴幾乎明說梁難脫嫌疑。
   這一系列案子,我幾乎未提過。並非避嫌,而是傳媒的爭議背後通常有很多無法證實的「是非」。我在性格上只對思想問題有興趣,沒有耐性追蹤人的問題。讀科學時選讀理論,不碰實驗,就是這個道理。
   不怕說,我打過梁振英任董事的機構相當長時間的工。但他只在公司招待賓客時露臉,有吩咐的話也許會經我的上司傳達,我不會知道。嚴格來說,與他說不上有賓主關係。
    回到「傳媒自由遭中共侵蝕染紅」的疑雲,容我從理論說起。
    媒體的產權雖然私有,但由於新聞題材公有,變得兼具公私兩面性。產權所有者一方面要爭取受眾、賺錢,但另一方面要承受新聞持份者左右其產品以求對己方有利的壓力。這種或明或暗、無時不在的角力,最終可歸納為:媒體「公大還是私大」的爭議(借用中國改革初期「黨大還是法大」的話題)。
   不怕說,我的新聞觀沒有新一代那樣先進。對我來說:
   AD被抽廣告純屬廣告主的決定。公眾的質疑講過就算,不成話題。所謂食得鹹魚抵得渴,三四十年前大陸一窮二白、文革餘悸猶在時,除了個別愛國人士,誰敢在《文匯/大公》登廣告?哪時誰會爲左報出聲?為何現在反共最有效的報紙被抽廣告就有罪?正如宗教團體不會光顧有風月版的報紙,愛狗團體也不會在討厭寵物的媒體上登廣告。
   至於MP換總,基本上也應該是產權人的抉擇。他既然押上身家名譽,一旦做錯,自會承受跌報份廣告、遭讀者唾罵的損失。換總即便是討好大客,只要後者的業務和行為不違反法律道德,公眾不可能用關注來overwrite產權人的決定。員工不安有理,但齊穿黑衣控訴,上升到社運高度,是用難以界定更遑論量化的公眾利益來trump私營機構的經營。
   過去這些年有好些報紙進進出出、換東換員。MP特別招嫌,因為文化人視之爲碩果僅存的激進思想oasis。就這方面的受眾市場和影響來說, MPAD既是市場上的死對頭,又是分工的拍檔,分頭爲思想教化和行爲動員而努力。
   MPAD是我唯一每天看的報紙。但從傳媒角度出發,對MP只有慨嘆。直覺上,從業員的好心遠遠超過選材、表達的能力。就如去非洲做義工,愛心爆棚,但體力不夠、應變不靈,可能愈幫愈忙。
  夜深了,暫此打住。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奇怪,新聞業究竟算不算得上是專業?從業員有沒有他們的專業知識和守則?如果新聞業和其他專業一樣,我們又怎樣看待其他專業和聘用人或產業主的關係?如果恒基四叔干預仁安醫生的日常運作,又假如大企業運用對律師的影響力,令某些人得不到法律服務,評論時又是不是只當作是產權人的抉擇?

Patrickov 提到...

《明報》之事,崔先生所言甚是,晚輩不敢異議。

唯抽廣告一事略有淺見,姑言之,以博一笑。

從文革至今,雖時移勢易,左報 (以至整個左派) 卻一直受到鄙視,不可謂非自招之孽也。初時是受暴動之暴徒所影響;中期則是其主中共犯下六四之大不韙、又鐵腕對付同情學運者 (如羅孚);及至近年《文匯》、《大公》報格淪喪,齷齪遠超《東方》、《太陽》 (後兩者自從與曾蔭權反目後亦多了報導社會不平之事,雖仍屬市井小報,但比以前似略有進步)。莫謂「出聲」,恐怕不少港人欲其停刊而後快也。

由是觀之,《蘋果》獲得廣大香港市民同情、而左報受白眼數十年,實因中共多行不義,荼毒其民,而左報又不知自愛,淪為匪黨喉舌,為港人所不齒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