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說,你很懶。是的,退休后本來想每天寫點自己想到的、看到的,而不是像給媒體寫專欄,限時發表,限定字數、版位和範疇。寫評論就只能寫時事話題,不能有感而發。這並非否定媒體的作用。自己做了幾十年傳媒,而且並非傳統上的載道文人,完全明白受眾付錢來看你,你就得服務他們。傳媒給我園地不是讓我呢喃(發噏風),而是作為舞臺,entertain受眾。雖然稿費與所付出的精力和時間不成比例,但仍然是一種金錢交易。受人二分四就得交貨,這是起碼的職業道德。否則就不要幹。
媒體給你園地,隨便你寫什麽,不受見報時間、字數限制的作者,大概只有兩類。一是老闆自己,例如《明報》創辦人查良鏞、《信報》創辦人林行止、《蘋果》創辦人黎智英。這三大老闆都能寫,而且寫得比大多數作者都好。對於他們的這種特權,坊間沒話說。第二類不受限制的作者是極個別,全港大概不超過兩三個,紅到無論寫什麽都有人看的。這相當於影視界天王,只要在螢幕上打個照面,就有人買票入場,管他/她演什麽。我當然不夠班。
因此,爲了多點時間寫自己想寫的,去年以來停寫週一兩千字的專欄。我下筆太慢,思前想後,反反覆覆,邊寫邊打自己嘴巴。別人兩千字可能幾個小時就搞掂,我卻要搞至少兩整天,每天十個小時以上。每交一次稿頭尾足足三天。接著的四天再每天看幾個小時新聞,大半個星期就過去了,連自己想做的事多做不完。算下來,時薪不會比下月落實的最低工資多多少。
而且既然專講熱門時事,就必須留待截稿前才下筆,而不能預先寫好以備用。於是一年到頭,包括聖誕新年、復活節這兩個公眾長假,很難連續離港超過四天。外游要帶同電腦,在路上繼續看香港新聞甚至趕稿。出外自由行,每天少說也得一千元。呆在酒店寫一天稿,稿費還不夠食宿。寫稿困身最難捱。
我既不相信「為自己而活」的個人主義,但也沒有偉大到為社會而活。我希望用個人所長來盡公民責任,今後相信仍會如此,但更願意發掘自己所長,避免被時事裹挾。我相信,除了寫稿,我還有其他可以貢獻的地方。
我從去年開始積極上博。但今年以來,一周往往只更新一兩次博客。原因是週一和週二接了個定時的差事,兩天合計要趕20個小時的工,連週一的gym session都要「走堂」(翹課)。加上每週一篇的千字專欄,餘下的時間也就有限。
而且,我又缺乏自制力,總想爭取時間看最多的東西,包括網絡資訊、書、電視、電影,於是抓起就看,不停地與時間競賽。
上周就看了七八部電影,此外還包括6集的二戰紀錄片(見另文)。
但一看書一看戲,就「的」不起心肝寫博。這就是我懶的由來。
我不是一個有意志的人,自律不太容易。於是想了個方法,既然看得遠比能寫得多,那就每看一樣東西,都在Facebook或者twitter上寫幾句。
暫時先寫FB,他日再上twitter,讓更多人看到。
Good n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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