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1日 星期二

愛恨書展

原載《都市日報》2009年7月21日〈都市博客〉專欄

發達地區不讀書,說得雅是娛樂方式多,說得俗是「飽暖思淫慾」。

明天就是書展。看了這許多新聞後,是不是有點期盼?無論你盼的是狂掃四到七折的英文書、半價的台灣書、廉價的日本漫畫內地版,甚至是其實並不那樣(口+靚)(注:香港俗語,指羽毛還未長齊的少年或初出道的新手。發音近乎粵語「靚」的高音,不知道如何用拉丁字母拼寫。)的女模寫真,相信都可以如願。

香港的書展以便宜和人氣為賣點,近年更跟上娛樂化的大潮,旺上加旺。但招忌也不少。今年以「(口+靚)模」為前菜,本來只是藝人博宣傳,見怪不怪。美國書評人John Hamilton的著作《卡薩諾瓦是個書癡》(Casanova Was A Book Lover,英文原版00年,簡體譯文北京三聯08年,未見有繁體譯文) 就說:「書籍是自我推銷的最佳渠道。」

但自名為(口+靚)而又露點 (有報紙譏為「露暈娜」),令人想起日本熟男的美少女癖好。有作家和網民群起杯葛,女模是否不敢到場簽名、網民為此而爭拗,成為傳媒的話題。女模、文化憤青、書展、傳媒都大收宣傳之效。大作家不滿可以理解,但其實他們並沒有損失。真正的讀書人不會因為有人露點而不入場,為此而入場者通常也不會妨礙名著的銷售。

這樣說對閱讀並無貶意。我在書堆裏長大,讀小學和中學時還沒有電視,靠四大名著、福爾摩斯和金庸打發時間。來港後,第一個住處和第一份工都在書店。早在書展還在大會堂,規模不及現在一個零頭的年代,就看着同事為了參展而捱更抵夜,又為着銷售額而笑逐顏開,因為半年的開支有了着落。

現在雖已遠離書行業 (除了偶爾為朋友的出版社客串編輯),書刊仍然是我買得最多的文化產品。除了平常逛書店,每年總得進出好幾次書展。家裏的印刷品堆得像貨倉,每隔一段時間就得下狠心清理,送進回收桶時,有些甚至未看過。

但隨着商業和科技的發展,我的閱讀經驗已經「過時」。今天的社會商業主導、娛樂至上、影音稱王、資訊電子化,以字為本的印刷品空間縮減。有內涵的文字要結合電子、影音形式來表達,才能避免邊緣化。

早在香港貿發局接辦書展的1990年代初,「不讀書」的瘟疫就開始在發達地區向外蔓延。1992年美國調查發現,有三成年入超過四萬美元的家庭沒有藏書 (調查沒有說,但我猜,這些家庭肯定有電視)。1995年調查發現,長於文學和哲學的法國人,花在寵物身上的錢比買書多一倍 (同樣地,我猜,這些法國人花在餐酒上的錢更多)。

發達地區不讀書,說得雅是娛樂方式多,說得俗是「飽暖思淫慾」。若此,直覺上,社會富裕前的閱讀率會隨着時間上升,因為人們想藉着知識「富起來」。但收入增加、家用電子普及後,市場就由閱讀轉向上網、聽歌、睇碟、打機。這是不可逆的生產力大勢,就像電燈取代火光、蒸汽取代畜力。今後幾十年內,紙張仍然會是一種知識載體,但重要性大大降低。

在文字印刷品裏成長的人不滿深度的閱讀被「膚淺」的影音和電子資訊取代。但其實,電子閱讀比紙張更有效。有機會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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