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切除癌腫)、化療(用藥物殺癌)、電療(用輻射殺癌)是癌症的三大基本療法,幾乎所有癌症都會用到。而且,通常會兼用其中兩種來互補。例如:先手術後化療,用化療來清除肉眼看不見,因而手術無法清除的殘餘癌細胞。
如果三大療法都不能用,意指問題已超出三大療法的範疇。餘下的選擇或許就是個別新型的療法。例如:MP引述本港醫學專家說的,〈服標靶藥可延壽半年〉。
近年,標靶治療(targeted therapy)給很多人帶來了希望,連我都因為不是癌症的問題領教過。這類新藥大致可以這樣歸納:
- 藥種少,有很多部位的癌症仍未有可用的標靶藥;
- 就任何一個部位的癌症來說,例如肺癌,只適用於不到20%的病例;
- 你的癌症如果適用,比化療更能對症下藥,副作用也會少一些;
- 貴過化療,每月開銷以萬元起跳,即使公立醫院也要自費;
- 容易產生抗藥性,通常半年後就有分曉。
聲明:我未受過醫學訓練。本文純屬這些年做癌症教育的文字,融合非牟利網站得出的總結,無意作任何的推廣推銷。與專業人士的理解相比,難免不夠準確。但希望對一般人,尤其是受癌症困擾的朋友,多少有點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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