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4日 星期日

230604日晨雲30°C 78%:「病者」無罪

    昨臨時有家事,未及上博。
    前天下午2年輕女子(今據報係同性愛侶)在大型商場繁忙時間,當眾被不認識的精神病中年壯男持刀捅死,全港驚呼。這種地點和時間,誰都有機會撞正。You could be next。
    我出於職業習慣,昨晨看新聞,首先留意的是:不同派別的媒體,報道時如何傾向自己同情的一方。
    誠然,所有媒體按例哀悼遇難者。但a.大眾派按常理譴責加害者;b.進步派更慨歎精神病患不獲及時到位的治療。言下之意,希望按不知者(精神病者無法控制自己)不罪的原則,判作案者強制治療而非監禁。至於有人遇難,那是隨機的厄運,世間總有無奈何的事。
    理由很簡單:人權若壓倒一切,死者生前是健康的常人,精神病患相對才是弱者,更需要你我關心。
    美國就最叻呢瓣。精神失常是殘暴的兇殺案,包括常見的槍擊案、最常見也最有利的辯護理據。
    人權壓倒一切是崇高的理想,數百年來千千萬萬人為其前赴後繼,無人敢說不。所以,只要辯護律師挖得到些少作案人曾經行為異常的往跡,就請專家以證其有病,足以裹挾陪審團;又或者反過來,涉案者事前受遇害者挑釁,懷疑涉及種族、性別、宗教...歧視。即使法官覺得理據fishy,也無法不take,以免背上反人權的罵名。
    港前日商場捅死2女者,毫無疑問是精神病患。問題是正當盛年,前面可能還有50年。
    要到昨天死難者家人對媒體哭訴加害者,似乎不接受單純的精神病開脫理據後,進步報今晨才以頭版頭給予較為平衡的報道。
    這場人權vs常理的角力應該還有下文。欲知後事如何,看今後兩天的報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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