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未公開案情前,難以判斷內情。但既然上門見報,怕已掌握了某種蛛絲馬跡。
此案的重要性不在於案件本身,而是依法如何界定「協助」潛逃者。如今無人不用社交媒體。不怕說,這類媒體是沒有什麼譜的,什麼話都有人說。人人都看,但直覺反應,從來沒想過可能的後果。恐怕有過半的網民,不怎麼經大腦,就按 Like,留言「加油」。這可被指鼓勵潛逃者繼續在海外的活動,算不算「協助」?
上述民調學者被質疑的行為,可信比網民的條件反射具體。但此案提醒了廣大的網民,尤其是那些追捧名人的網友,小心誤觸法網。
我裝了Facebook怕有20年,但打一開始就絕少上去,更不留言。原因很簡單:我由於職業,同行愛論政。但家人主要講生活,聚餐、旅遊、生日...。我一不想家人以為我政治發燒,二不想這些政論連累家人。
今晨去看了家庭醫生。原來醫生也很忙,冇得預約,要每日一早去輪隊。上次排左個個幾鐘。今朝診所一開門就去,總算一個鐘搞掂。希望的藥繼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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