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3日 星期日

230422六深夜23°C 91%:台版《模仿犯》監粗離

    聽說台劇《模仿犯》在台很熱,花了3天撐完10x55m。
    日本推理女王宮部美幸原著。我好幾年前看的日劇原版,情節早已淡忘。但感覺上,台版不跟日版,而是借這個故事來批判資訊/新聞/網絡(台稱網路)自由的副作用(故事發生在90年代中期,當時手機已開始普及,除了通話,可傳文字簡訊和低像素硬照。是為該劇的好心。無奈作為推理劇,犯罪的情節近乎監粗離,就如今天網絡上的一些資訊,毫無公信力。
    有30多歲的高智商男指使2名20幾歲的男子,先後虐殺5名年輕女子,以此為樂,更在作案前預先通知各大媒體注意猛料,挑戰“檢(察)警(察)”離拉我呀‘!
    輿論沸騰,全民驚恐。但當局始終未找到證據,壓力爆煲。
    你不必愛看刑偵/推理都會想到:這樣的故事世界各地早就見過,甚至有類似的連續殺人案/serial killer至今未抓到兇手。宮部美幸不過是在有線電視惡性競爭、網路普及後,借資訊傳播無遠弗屆的威力,將這種社會恐慌提升到新的高度。
    案件本身不新,今後也有可能再發生。台版不可信的是:
    1.幕後的主犯並非躲在暗處的宅男、鄉間山裡的隱士,而是天天至少要待在電視台8-10個小時、指揮一隊手下採訪製作的新聞節目主播。此人上班時如何精密穩妥地指揮兩個同黨綁架、殺人,不露出馬腳?
    2.更離譜的是,殺害幾個年輕女子如果都是主犯幕後指揮所為,能躲過當局的偵辦,則到了最後,主犯親自下手。但殺的不是在街上抓來的女子,令當局難以追蹤,而是自己朝夕相對、合作了十幾年的電視台女高層。而且,不是在黑夜中綁架帶到山野殺害,而是晚間獨自潛入受害人的寓所,不化妝、不隱瞞身份,在對方的睡床上當面用硬物砸死對方。
    常識告訴我們(見英劇《Silent Witness》):這樣殺人會留下很多證據,例如:可能被人看到入夜後出入死者的寓所(90年代台灣可能還沒有太多CCTV)、在附近停泊自用車。自己當面砸死人後滿身鮮血,如何在短時間內清洗、換上乾淨的衣服、銷毀血衣….,隱蔽地離開現場,以免被當局帶回現場物件化驗,以界定凶器,殺人手法,兇手的血型、皮膚細胞、DNA? 。
    戲裡,主犯事後照常上班,對同事遇害表示悲痛,製作節目以懷念這位傑出的新聞工作者。
    而且過不了兩天,被偵查這系列兇殺案的檢察官刻意‘挑畔’,忍不住入夜後潛入其女性摯友的寓所,用同樣的手法砸死她,拋尸戶外,報復這位死對頭。過程中如何確保不被看到進出死者的寓所、銷毀犯罪證據….,戲裡同樣沒有交代。
    台版《模仿犯》唯一可取的是:當局始終找不到主犯作案的人證物證,最後要靠第一主角的檢察官利用對手的megalomaniac心理,深知其殺人目的是吸引全民注意,成為全台的中心,於是刻意上他主持的電視直播節目,故意說他是nobody,事過情遷,轉眼就會被人遺忘。主凶不甘被辱,忍不住自行承認他就是這個殺人專家,成功成為全民‘膜拜’的對象。
    這一來,當局當然就要扣留此人偵訊,由此交代了犯罪證據的問題。因為不能憑此人一面之詞起訴,搜查此人的寓所發現:貼滿了歷來受害者遇害的照片,也在他的辦公室找到砸人的凶器。
    一句話:台版《模仿犯》借來批判如今台灣對新聞自由的濫用有理,但專業上太疏漏。
感覺上,這似乎確是台灣的長處和弱點:長於文(化,精神面),弱於技(術,物質面),反過來也正顯示為何與大陸剛好相反。
    對岸重硬輕軟,重物輕情。大陸雖然也講情,但核心信仰是唯物,所謂精神面亦以物質為本,止於心理學,不相信有超出物質的精神面,例如宗教、鬼神,也不相信有難以物化、無法定量的人類價值。
    內地推進自由、民主、人權時,必須具體化甚至以物質來定量。因此,內地衡量美國憲法裡的“happiness幸福”,基本上量化為富裕,具體表現為收入、資產、住房、汽車…,不相信個人主觀的幸福感,故與西方人甚至今天香港的黃一代傾唔埋。
    香港不少新一代學咗台灣文青,嚮往hea住生活。但這在大陸會被視為‘躺平’,不為國家民族出力。雖無大過錯,但靠勞動大眾養活,屬於寄生蟲,比騎在人民頭上的不勞而獲好不了多少。一句話在內地,人基本上兩分,難有中間地帶:你不是幫人民,就是妨礙人民。而躺平當屬後者。
    晚了,該睡,Good night.
    最後加一句:台版《模仿犯》,最喜歡的角色是:扮演電視台女記者路女的江宜蓉、扮演女苦主外公、以廟祝為業的馬主委。反而不太喜歡扮演郭檢的第一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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