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5日 星期日

260218日深夜23°C 86%:Sorry for being cynical

    今午以26.9°創下年廿八最熱的記錄。明大年夜再接再厲?
    下週起英人、加人來華免簽—首相/總理來訪的成果。希望與華的交流、合作陸續有來。
    美國月來兩宗吵翻天的事,我一直懶得提。因為做過多年的美國新聞,覺得背後的道理很straight forward。我作為外人,明白就算。美國人有本身的obsession,我管不了。
    首先是ICE搜捕II,鬧得天怒人怨。在中西部北邊的Minnesota州,更因為有同情弱勢的‘好心人’當街與武裝人員對峙,招來殺身禍。全國沸騰!
    但不怕說,我只能像美國人那樣,聳聳肩。因為:美國之所以由大西洋沿岸的小塊殖民地,擴展到今天橫跨北美洲兩大洋,像中國那樣大的國土,就是憑個人(不是軍隊)的武力。
    在美國擴張的過程中,人為了守護自己新近取得的領地,就是靠槍和馬(現在的自用車)。而當社會上很多人都有槍時,兩人一旦面對面,關係緊張,A先拔槍指住B,也就主導了局面。A並非想開槍,但先發制人,確保自己安全,在爭執中壓住對方。
    B雖然受制於A,但只是受辱,本無生命之虞。但這只是一般的情形。在美國這種‘自由’國度,有個別(也許1-2%)的B出於價值觀或精神因素,容易激動,可能指著持槍的A,與其爭論,甚至罵對方。這一互動,持槍的A萬一也有精神因素,就可能下意識地反應,造成悲劇。
    有部分美國人的暴力傾向,是病態的。最明顯的是:幾年前,記得好像同樣是Minnesota州:有黑人男子Freud(與心理學始祖同姓)日間當街被警察查問之類。過程中不知怎樣刺激了對方,被幾個警員壓在地上。最後被壓到窒息,沒了!新聞沒說Freud身上有武器。
    但我相信,這種暴力是美國300年的文化滋生的副作用,很難改變。因為,暴力是互動的:如果社會上30%的人家裏都有槍,目的雖然是自衛,但萬一怕(注意:只是“怕”)來者不善,發生對峙時,誰先拔槍,誰就贏了。這種心理使得令每個用槍自衛的人都想搶先對手一步--就如西部片兩個搶手對峙,誰拔槍快0.1秒,誰就贏了。這種千鈞一髮的搶先就隨時釀成悲劇。
    美國人的自由民主觀又近乎中毒。中國人(不包括在美國成長的華裔)萬一被美國警察凶狠對待,99.9%合作,甚至主動舉手趴下,儘量calm對方。但美國人,尤其是黑人,覺得不公平、受歧視,可能會與警員理論,指手劃腳,增加了對方overreact的可能。
    你或者會問:警員全副武裝,對一個看似手無寸鐵的人點解要咁惡?但執法者受過訓練,危險的對象包括神經質、變態的人甚至恐怖分子….。萬一對方先你0.2秒出手,自己也就沒救。故永遠要先下手為強。
    80年代初在紐約編華文報時,記得Detroit(汽車城底特律)有個華裔男生Vincent Chin(陳果仁),好像是Halloween(萬聖節夜,按Trick or treat的習俗,逐一敲鄰舍的門,討點糖果。點知其中有一戶,開門後對他開槍,賠上了性命。華埠社會大怒,發起遊行抗議。後來不記得如何。
但我幾乎敢肯定:開槍的人無罪。因為:按美國法律,家門前的那幾平方呎地皮是私家地方。外人未徵求屋主同意就踏上去按門鈴,份屬入侵私人地界。屋主有權自衛,以保護自己及家人。

    屋主不問明來由就開槍,雖然萬中無一。但這位華裔不幸碰上這個萬一,也就冇仇報。何況還有種族的問題。
    因此,我對於美國執法的暴力,只能聳肩。此外就是祈禱,希望唔好撞到。
    至於美國近月的第二個大案:Epstein affair,我同樣‘冷感’。男性藉財和權來玩弄、買賣女性,古今中外,有冇文明的社會都一樣。差別只在量,how much? how bad?…。美國即便這次懲處了案子所有的‘衰人’,今後肯定還會有2.0,3.0…。
   
這個案子唯一特別的是:牽連之廣,似乎美歐名流社會人人自危。
現只希望不要扯上東亞的中國人。

但夜已深,就此打住。

祝各位長者朋友龍‘馬’精神,仍在上班的朋友馬到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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