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blogger.com,1999:blog-7493932029460116268.post8785455484655351205..comments2024-03-24T10:34:38.943+08:00Comments on 崔少明blog: 120728六陰晴:風險可大可小崔少明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7661430479466399762noreply@blogger.comBlogger1125tag:blogger.com,1999:blog-7493932029460116268.post-43620020608158419802012-07-29T11:56:27.169+08:002012-07-29T11:56:27.169+08:00因為我是透過 RSS 方式收看你的博客, 只要你有新博客文章, 我便會第一時間收到, 收到時又剛巧有...因為我是透過 RSS 方式收看你的博客, 只要你有新博客文章, 我便會第一時間收到, 收到時又剛巧有時間就回應, 所以有「急」的效果。我只不過是普通市民, 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br /><br />至於港鐵事件, 據我所知, 港鐵並非把乘客「禁錮」在車站, 他們隨時可以離開, 新聞不是說某些站某些乘客不知如何可以獲得港鐵提供的的士費打的回家嗎? 不過假如實情並非如此請告知。所以肯承擔風險的, 隨時可離開車站, 就連生死約 "I agree" 也不用簽, 的確是責任自負。所以問題只在於港鐵沒有像平時鐵路故障般主動提供接駁巴士取代鐵路服務而已。<br /><br />其實我十分同意風險自決、責任自負, 只不過在公認為危險的天災情況, 實在不宜由港鐵或當局主動提供正規方法去協助市民冒險而已。Goodednoreply@blogger.com